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 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对校车的车型选用以及上牌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学生用车必须取得学生用车标牌,并可在道路上优先通行。据悉,此规定已从7月1日开始在长沙市实施。
出台的意见明确规定,学生用车的车型必须是7座以上、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消防器材、急救箱、安全锤等安全设备齐全有效的车辆;车辆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学生用车还要配备统一的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识,同时还必须取得学生用车标牌。学校和客运企业购买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由公安机关对其按学生用车标准依法核发学生用车标牌。(子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