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记者 王珏)男子骑自行车将一名老人撞伤,法院判决他赔偿3万元。由于赔不出钱,男子躲了起来,最后被南岸区法院执行快速反应中心找到,差点要被司法拘留。还好,该男子打工所在厂的老板闻讯后慷慨解囊。
李飞(化名)今年42岁,老家在北碚。2009年6月28日,他骑自行车到南坪办事,结果在上新街撞倒了王婆婆。后经事故鉴定,李飞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李飞赔偿3万元。
然而,李飞没有钱赔,法院判决后他选择了逃避。直到不久前,执行申请的法院找到李飞。如果李飞再不赔钱,法院将对他采取司法拘留。
害怕被拘留,李飞急忙给自己的老板打求救电话。考虑到李飞是厂里的技术骨干,老板立即带着3万元现金赶到法院,为李飞垫付了赔偿款。李飞表示,他将靠努力工作,慢慢还钱给老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