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天价乌木 双方纷争 到底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2:19  北京晨报
天价乌木双方纷争

  精神奖励加5万元物质奖励,这离吴高亮的期望太远了。今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并雇人挖掘。通济镇政府认为乌木属国家所有,把乌木挖出并运走。而对于乌木归属,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而吴高亮的态度是,要么乌木所有权归自己,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按照乌木估价的20%,给予400万元奖励。至今,双方依旧僵持着。

  家门口挖出乌木

  有人出价1200万

  前日,记者获悉,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吴高亮发现的这批乌木确认为“金丝楠木”。在市场上,树种为金丝楠木的乌木是最贵的。吴高亮说,当初挖出来时,就有人愿出1200万元购买。

  吴高亮说,今年春节,他和朋友在家门口的河边溜达,无意中发现一截冒出来的木头,朋友称,这可能是值钱的乌木。吴高亮于是请一位民间收藏家鉴定确认:这是一块乌木。接着,吴高亮又找来北京一家“勘探”公司,证实地下还有巨大的乌木。

  2月9日,吴高亮雇了一辆挖掘机开挖,5小时后,乌木的三分之一显现出来。随后,两名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要求其停止挖掘。

  通济镇镇长郭坤龙表示,2月10日,通济镇将此情况上报彭州市国土、水利、林业、文物管理等部门。2月12日至23日,在成都市考古队专家的指导下,通济镇在河道内挖掘出7根乌木,其中最大的一根长34米,直径1.5米,重量约60吨。

  乌木是否归国有

  尚属法律空白

  接到报告后,彭州博物馆馆长丁武明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领域内的古生物化石、矿产资源、文物,均属于国家所有。而乌木既不属于古生物化石,也不属于矿产、文物,属于法律空白。

  “值钱了,镇上就说属于国有了。”吴高亮的母亲朱品鲜说,以前只要洪水一涨一退,就能在河边捡到一些乌木,大家把它当柴烧。现在是吴高亮挖掘的乌木太大了,所以才说是属于国有。

  而丁武明则认为,和矿产、文物一样,要有一定价值,具备保护的规模和等级,国家才会保护,这“并不是选择性执法”。通过这些乌木,可以研究当时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这么大体量的乌木,政府保护下去,对子孙后代都是负责任的。

  吴高亮说,这块乌木,有人给他出价1200万元,运到上海更贵。如果弄成艺术品销售,价值至少在2000万元左右。他表示,要么乌木属于他自己,他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破坏耕地的罚款;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奖励他400万元。

  彭州市研究决定,最高给他5万元奖励,吴高亮说,他前后勘探、挖掘等,花费约20万元,这样的奖励,他不能接受。

  “吴高亮仅花了不到万元。”郭坤龙表示,花费都是吴高亮虚吹的,政府奖励的5万元并不低,毕竟乌木政府不能销售,并不能衡量它的实际价值。

  据《成都商报》报道

  ■新闻链接

  乌木,阴沉木的俗称,由于全身乌黑,所以四川人一般把它叫做“乌木”。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面上的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在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成千上万年碳化过程逐渐形成乌木。因兼备了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所以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