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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八区城市低保提高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2:2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 (记者 董婉愉)7月1日起,南京玄武、白下、秦淮、鼓楼、下关、栖霞、建邺、雨花台等江南八区的城市低保标准将从50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其他三区两县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也相应提高。这是南京有低保政策以来第13次提标。因加大了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监管平台,今年截止到5月份,南京市城乡低保人数(户)为12.9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一万人左右。

  新的低保金自7月1日起计发,8月10日前全市发放到位。由于自5月份起CPI已低于3%,根据相关政策,物价补贴将不再与低保金一道发放。

  记者获悉,到2015年,南京城乡低保将实现同一标准。

  江南八区城市低保提高至540元

  6月5日,扬子晚报记者结合刚调整的1320元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政策,为读者提前计算出今年低保提标将在37元左右。昨天,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宣布,此次提标依据是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从2011年起,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确定当年城乡低保标准。”南京市2011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是32200元,那么计算公式应为(32200×20%)÷12=536.67(元)。也就是说,低保标准提升为540元。

  自2010年起,南京低保提标已连续3年执行这样的政策,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提高40元也正是依据这样的算式。至于有读者提出低保政策也可依据“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南京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320元,计算公式为:1320×40%=528元。显然,南京市在两个公式里采取了就高不就低的态度。

  农村低保提标幅度历史最高

  此次调标,江南八区城市低保之外的具体标准为:江南八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先的480元提高到520元;江宁、浦口、六合区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30元;溧水、高淳两县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20元/月,溧水、高淳两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先的不低于320元/月,提高到现在不低于370元/月。此外,针对农村五保对象,由政府集中供养的将享受当地低保标准的1.6倍;分散供养的将享受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特殊困难残疾人和孤儿将依据低保细则规定,享受10%到30%不等的低保保障金。

  市民政局负责人透露,根据加快农村低保增长速度的政策,此次调标的最大特点,是提高了全市农村低保户的保障标准,新标准早已超过政策规定的“当地农民上一年度纯收入的20%—25%”,2011年度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108元,目前新标准最高已达该数据的60%以上。

  据市财政局预算,预计今年7—12月,城乡低保经费将新增3400万元,其中城市增加1450万元,农村增加1950万元;预计今年全年城乡低保经费累计将达到4.7亿元,较2011年的3.93亿元增长20%。

  ■热点问答

  1、问:今年低保提标体现哪些原则?

  答:今年城市低保标准及江南八区农村低保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40元,其他区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城市低保标准增幅8%-10.5%,农村低保标准增幅8.35%-15.6%。体现了低保标准增幅农村高于城市的原则,符合省、市规定的“城市低保标准达到2011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达2011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的要求(2011年我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32200元,20%月均537元)

  2、问:根据今年的提标方案,城乡低保标准依然没有一个区县实现同标的,这是为什么?

  答:新的低保标准,江南八区城乡之间相差20元,实际上这个差距是非常小的,如果取消这个差距,由于这八个区的农村低保比例非常小,财政是完全有能力负担的,为什么保留这20元的差距,是考虑到农村居民相对城市居民来说毕竟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可以解决一些生活困难,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失地农民等特殊情况,其实际享受的标准已经与城市统一了。对于其他区县,今年农村标准增幅比城市高10元,今后几年还将继续加大农村提标的幅度,到2015年前后实现城乡同标。

  3、问今年从7月1日开始提高低保标准,那么低保户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到新的标准呢?

  答:全市所有低保户将从7月1日起享受新低保标准,但由于低保金的调整有一个操作时限,预计8月份左右低保金按新标准发放,7月份应该增加的保障金进行补发。

  实习生 杜煜天 扬子晚报记者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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