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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胡斌作恶 他来“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2:22  中安在线 微博

  “合肥打黑第一案”主犯胡斌伏法7年后,一直潜逃的重要头目张以平投案自首。昨日上午,张以平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法庭上,对涉黑罪名的指控,张以平及其辩护律师极力否认。随着张以平落网,这一团伙成员全部归案。

  【覆灭记】逃亡8年后投案受审

  今年42岁的张以平身材略高,站在法庭上,声音不大,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辩护律师帮他辩护,昔日的大哥风范早已被多年的逃亡经历消磨殆尽。

  说起张以平,不得不提曾经在合肥地下江湖叱咤风云的“黑老大”胡斌。张以平和胡斌十几岁就一起混,一样先是小偷小摸,胡斌确定老大地位后,张以平的身份随之水涨船高。

  以胡斌、陈三毛等为核心的这一黑社会团伙,不仅开设赌场,还专门购买枪支报复不听话的仇家。合肥警方从2003年3月22日晚发生的一起抢劫案着手,历时一年半,打掉了这个有30多名成员的涉黑团伙。 2005年8月,胡斌被判处极刑伏法后,2011年,迫于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压力,张以平选择了自首,结束了长达8年的逃亡。至此,胡斌黑社会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归案。

  【三宗罪】黑社会头目涉三宗罪

  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起,被告人张以平伙同胡斌,纠集朱某、孙某、周某、胡某、李某(均已判决)等人,在合肥市多次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1997年,在一火锅店打伤温某;1999年,在真爱迪吧持刀砍伤张某和丁某;2000年,在天龙宾馆持刀、枪致刘某重伤。形成了以张以平、胡斌为首的称霸一方的犯罪组织。期间,张以平和胡斌等人在合肥市的高档宾馆等地方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并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后通过赔钱与被害人私了,阻止被害人报案,逃避法律制裁。张以平等人还网罗一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多次有组织的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等。

  一个以张以平和胡斌,陈三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朱某,周某等多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购置枪支十余支,多次持枪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

  检方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张以平刑事责任。张以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三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张以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解词】“我只是与胡斌比较熟”

  检方指控张以平在黑社会团伙中系高级领导成员,甚至胡斌也要听其指挥,胡斌等人实施犯罪后,经常由张以平“调解”。当公诉人询问他跟胡斌两人是否均是黑社会组织的创始人时,张以平予以否认,“只是与胡斌比较熟,但与他手下的人只是认识,并不熟悉。 ”

  张以平表示,对于胡斌的犯罪事实,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之所以经常出面帮胡斌调解纠纷,是因为跟胡斌的关系比较好。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指控张以平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罪证据不足;对另外两项指控,张以平及其辩护律师没有疑义。

  辩护律师还提出,张以平具有检举他人的立功表现。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闻附件

  “合肥打黑第一案”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至2003年8月,胡斌等人纠集、网罗多人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胡斌案件被称为合肥“打黑第一案”。(孔华、袁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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