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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2:59  大河网-大河报 微博

  《三毛贼偷吃“高科技”桃子》 后续

  □记者 李一川

  本报讯 昨日,本报A08版报道了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的桃园于7月2日晚被三人偷摘了200多斤桃子一事。

  昨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民警孙雅楠告诉记者,目前此案仍以治安案件处理。此前被抓的偷桃者李永钢由于精神存在一定问题,已由所在村的治保主任暂时领走。“对于另外两名偷桃者,我们进行了走访、摸排,现在已有了初步结果。”

  郑州果树研究所育桃组副研究院牛良说,他们目前也不知道碰上这种事该怎么处理。按照普通桃子的价值赔偿,对这个项目毫无意义,因为这种偷窃行为对于一个科研项目,主要的损失是数据,是无形的智力成果。不过牛良认为也没必要按照整个项目损失来判刑,毕竟他们只是损毁了一部分试验用的桃子。对于偷桃者,给他们一个教训就可以了。

  对此,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表示,罪名的认定上,他倾向于盗窃罪的观点,但够不上刑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王玉杰表示,此案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些桃子的价值,他认为应该按市场价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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