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自己的发明委托学校申请专利结果专利被“拿走”,转让也未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3:19  现代快报

  这两天,一则名为《我是一名学生,几年前申请了专利,如今莫名其妙被转让》的网帖引起了轩然大波。发帖人表示,自己大学期间曾委托学校申请过一项国家专利,四五年过去了,最近突然得知自己的专利于一年半前已经被转让给了广东某公司,诧异万分,“什么时候被转让的,怎么被转让的,我一无所知。”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过沟通和协调,目前学校已和赵国柱达成协议,将于本周末支付他三万元作为这项专利的奖励补偿。

  □现代快报记者 王颖菲

  [法律规定]

  高校将其知识产权或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的,应从净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发明创造的人员给予奖励。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发明人

  “专利被转让一年半,我一无所知”

  由于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较高,只得委托学校代为申请。在专利证书上,专利权人是学校,我是发明人。

  赵国柱2005年进入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自控系,就读于应用电子专业。由于始终对发明创造抱有热爱,所以在大学期间,赵国柱开始了不停的研究,并申请专利。到本科毕业,他已经手握三项国家专利,其中一个还是颇具申请难度的发明专利,名为“自动控制式家用防雷装置”。可就是这项令他引以为傲的专利,却同时也让他感到闹心。

  赵国柱表示,他的第一项和第三项专利都是一个人申请,因此专利权人和发明设计人都是自己。但由于第二项是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更高,后期还需要费用维护,对于始终没有得到父母太多支持的赵国柱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我第一项专利的申请费,还是高三暑假打工挣来的,父母总是觉得这些发明不能带来什么收入,而且申请的费用又高,因此从没‘赞助’过我。”于是,大二完成了“自动控制式家用防雷装置”的研制后,赵国柱就将原理和稿子一并交去了学校,委托学校代为申请。

  “原本和科技处的老师说好,由我做专利权人,但是当我拿到专利证书时,就傻了。”专利证书上赫然写着,“申请(专利权)人: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发明(设计)人:赵国柱。”对于已经取得一项专利的赵国柱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他很清楚,“简单地说,专利如果卖掉,钱是归专利申请人、也就是专利权人所有的。”不过,由于当时还在校读书,赵国柱并没有就这个问题深究下去。

  多年过去了,赵国柱几乎淡忘了当年他在学校的小发明。

  不过,上周来自广东某企业的一通技术咨询电话,让他感到莫名其妙。赵国柱这才发现,自己多年前的专利,已经被做成了实物并已经在销售了,而再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一查,他的这项专利发明,早在2010年12月就被转让给了广东的这家企业。专利转让了一年半之久,自己却一无所知。

  学校

  “本周末将支付3万元作为奖励补偿”

  误会主要来源于联系工作不到位,因此才一直没通知到赵国柱,也没有将转让成果中的奖励费及时给他。

  对于赵国柱的遭遇,不少网友表现出义愤填膺,认为学校“霸道”了。不过,很多人也提出,网帖有些片面,因为申请专利是必须所在单位同意的,自然专利权人就是学校,何况申请费用和每年的年费都是由学校出。他们提醒赵国柱,应该在当初托付学校申请之时,就和学校协商好详细的关于成果转化后的利益分配问题的协议。赵国柱在咨询律师后也接受了事实——第一专利权人的确是学校,他们有全权处理的权利。他表示,将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是希望在申请专利或者有专利的人,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法律,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了解了赵国柱的情况后,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校方表示,误会主要来源于他们的联系工作不到位,因此才一直没通知到赵国柱,也没有将转让成果中的奖励费及时给他。

  学校科技处主要负责专利申请事宜。该处处长王永红表示,赵国柱的这项专利是学校第一例转化收益的专利成果。因为这项专利申请费用高,因此四五年前赵国柱找到学校,希望学校帮忙解决申报费用问题。而申请者基本上就是专利权人,让学校代为申报,也就默认了学校为专利权人。因此,通过学校申请专利的专利,专利权人一般都是学校。

  从2007年到2010年,学校每年坚持缴纳年费,保证专利有效。2010年底,广东一家防雷企业查询到南化院名下的这一项专利发明,提出专利转让的要求,学校最终以14.8万元转让,纯收益14万多,所得由学校保管。而根据法律规定,高校将其知识产权或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从净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发明创造的人员给予奖励。“从专利转让出去起,我们就一直通过系部在联系这名学生,”王永红坦言,但可能是联系工作做得不到位,因此给予奖励的事情才耽搁了下来。

  王永红表示,如果学生想把专利转回自己名下,与校方达成协议后即可,不过需要归还此前校方垫付的专利申请费用。此外,学校一直鼓励学生科研创新、申报专利的行为,对一些缺乏资金的老师、学生,每年学校会提供总计六七万的专利基金;学校上百个科技兴趣小组,也会获得一定活动经费,同时得到学校和老师的管理与指导。目前,学校已和赵国柱达成协议,将于本周末给他三万元的奖励补偿。“也不错了。”赵国柱说,“当是个教训吧,我不想再计较和追究了。不过好在知识是自己的,以后还有机会,慢慢来吧。”

  专家

  针对发明人的奖励政策

  落实起来有困难

  “专利申请人一般就是专利权人,因此,以学校名义进行申请,专利权人就是学校,学校可以全权处理。”

  对于赵国柱所面临的局面,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就提醒了广大大学生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注意,专利申请人一般就是专利权人,因此,以学校名义进行申请,专利权人就是学校,学校有全权处理的权力。如果想避免出现此类情况,最好自己进行申请,或者及时将学校统一申请的专利进行权利转让,使自己完全享有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

  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这几年国家对于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事业多有鼓励,但在知识产权方面,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2006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曾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激励机制,比如高校各级领导、科技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员为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在专利申请、许可、转让、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要提供具体业务指导和优质管理服务等等。不过“意见”毕竟不是法规,真正对大学生申报专利的支持还不是很多。因此他们曾多次呼吁,希望国家适当减免大学生的专利申请费用。

  此外,虽然专利法规定了职务发明专利的“一奖两酬”制度,保证发明人从专利转让中提取报酬,但实行并不到位,很多发明人在自己的专利转化为成果后,并没有获得相应奖励,而又因为极少有人追溯,这一奖励政策落实起来更加困难。

  相关新闻

  不同学校的处理办法不同

  针对学生的专利发明问题,不同高校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学生在校期间申请的专利,专利权人确实是学校。”三江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赵欣主要分管科研,2011年,她所在院系一共申请到了14项专利,主要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刚刚毕业的张觐镐就是专利所有人之一,他设计的红楼卡通人物图案被印上了马克杯和钥匙扣,因而获得了两项专利。目前,他作品的专利权人还是学校,但是张觐镐并不担心,“如果我需要,就可以转回来。”赵欣说,学校以鼓励学生创新设计和保证他们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在申报了专利后,如果学生需要,即可转让,且不用学生偿还之前学校支付的申请费用以及每年年费。在学生没有转让之前,如果专利获得收益,很多情况下,甚至可以以学生70%、学校30%的比例进行收益的分配。“这样一来,学生也更加积极,他们有了成果,对于学校也是最大的肯定和宣传,是一件双赢的事。”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