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郭明和女网友小霞在南京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见面,随后两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趁小霞去洗澡,郭明偷偷翻了她的包,“包里现金只有100多块,但有张银行卡。”当小霞从卫生间出来时,郭明拿着水果刀,在她面前划来划去,把她逼到床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抢钱劫色。”“我还要挖你的肾。”
小霞吓哭了,交出银行卡,把密码写在纸上。为了防止她报警,郭明让她写下自愿给他银行卡和密码、用来交学费的字据,还拿走了她的手机。郭明取出卡里的6100元,当天下午,他就在江宁一家宾馆被抓。其实,这两人认识才一周。郭明声称自己可以帮小霞找工作,还能包养她。小霞动了心,赶到南京见面。
近日,玄武法院审理了此案。原来,郭明早在去年就从南京一所大学辍学,今年2月来南京,是送女朋友上学的,住了十几天后没钱花了,就对网友小霞动起了邪念。法庭上的郭明自称没学过法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抢劫。最终,郭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张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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