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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3:31  西安新闻网 微博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李卓洋 通讯员程晓杰)昨日,记者从陕西省高院获悉,全省8个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雁塔区法院、延长县法院、神木县法院等基层法院获此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按照“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和工作机制公开”原则,全省各级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落实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开通院长信箱,积极拓宽市民了解、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和方式,依靠市民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推动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西安市中级法院、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和铜川市印台区法院还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为总结推广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榜样作用,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日前,省高院研究决定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延长县法院、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神木县法院、留坝县法院、丹凤县法院和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等8个法院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向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学习,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编辑:张钲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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