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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特冒名发艳照,微博被罚禁言一周,警方愤怒声讨 “‘警花’,请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3:39  都市时报 微博
小模特冒名发艳照,微博被罚禁言一周,警方愤怒声讨“‘警花’,请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王晓梦去年12月用网名“李清芳real”冒充警察发微博 网络截图

小模特冒名发艳照,微博被罚禁言一周,警方愤怒声讨“‘警花’,请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小模特冒名发艳照,微博被罚禁言一周,警方愤怒声讨“‘警花’,请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日前,王晓梦第二次冒充警花,发出的照片尺度更大

  ■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施展萍

  这阵子,冒名“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火起来的郭美美喜欢用英文发微博,这些微博掀起全国人民的翻译热情,各类神翻译层出不穷。昨天,又一个“王美美”诞生了,她瞄上的是人民警察。

  7月2日,新浪认证为“平面模特、汽车宝贝、签约艺人”的王晓梦发了一条微博:“在老家做了一名警察,整天和政府的领导吃喝。警花只是一个称呼而已。”迅速引起网民关注。

  对这一信息,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很快在官方微博上辟谣,“在全国警员信息库查无此人”,并要求王晓梦:“请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随后,新浪微博官方也认定王晓梦发布的消息不实,对其作出扣除信用积分5分、禁发微博7天的处理。

  女模特发爆乳照

  称改行当警察“天天陪领导”

  王晓梦,网名“馨儿徽安”。她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这么一条消息:“在老家做了一名警察,压力真的好大……打着警花、模特的称号天天陪领导吃喝谈项目、招商引资。”

  在微博中,王晓梦还发了3张照片:第一张,照片中的女孩身穿警察制服,戴警帽、肩章;第二张照片中,更是将警服挂在墙上作为背景,画面主体为女孩自己身穿比基尼的爆乳照,相当惹火;第三张照片中,此女穿着警察制服上衣、戴着警帽,坐在床上穿丝袜,玩起了“黑丝诱惑”。

  截至被新浪官方列为不实消息前,该微博共经540人转发,评论367条,引发了网民的强烈关注。很多网民立即断言:“又是一起冒名炒作。”

  警方查无此人

  半年内她两次冒充警花

  在王晓梦发出微博的当天下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即发布微博称,全国警员信息库中并没有王晓梦的资料。随后,王晓梦迅速删除原微博。

  可惜,她的删帖速度赶不上网民的截屏速度。“江宁公安在线”引用网民截图重发微博,并@馨儿徽安,要她给全国警察一个交代。

  新浪微博也认定王晓梦发布的消息不实,并对她作出扣除信用积分5分、禁发微博7天的处理。

  据网民爆料,这并不是“馨儿徽安”第一次冒充警察。

  从网民提供的截屏资料中可以看出,被“馨儿徽安”用于微博中的照片,早在去年12月23日就曾被一名网名为“李清芳real”的网民用作微博头像。

  而“李清芳real”正是王晓梦本人。去年年底,冒名事发后,“李清芳real”曾发微博解释,将自己冒充警察的举动归为“拍戏期间的一个无知行为”,称穿在身上的服装其实是拍戏现场的道具。但事隔半年之后,她却再次上演一模一样的闹剧。

  网民声讨炒作

  呼吁追究假警花刑责

  再一次冒充警察,虽然王晓梦用的是旧照片和旧路数,依然成功地引起不少网民尤其是警察们的关注。大部分网民与警察立场一致,认为王晓梦此等炒作行为为的是博出名,实在有损警察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许多网民认为,一些人在网络上不断利用“女警察”、“女军人”、“女武警”的虚假身份进行炒作,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罚,以制止这种不正之风。

  但中国政法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则提出了疑问:现实中“这种明知违法的事情该由谁来管、怎么来管?执法成本、执法效率是个问题”。

  新闻助读

  微博冒名炒作无下限

  近一段时间,微博冒名炒作手段花样越来越多,现有王晓梦,前有刘园园,甚至有人冒充小偷、冒名市长。

  南宁市长被冒名开微博

  早在去年2月,广西南宁市长黄方方开通微博的新闻曾引爆网络。微博开通后5小时,4000多人成为“黄市长”的粉丝。但南宁市委宣传部和新浪微博运营方证实,此微博纯属冒名顶替。

  “二炮女兵刘园园”炫富

  今年5月2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第二炮兵刘园园”的网民在微博中自曝醉驾并炫富,引起网民围观。

  5月30日晚,二炮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陈寿富透露,假冒女兵的刘园园已锁定核准,二炮正追究惩处策划和怂恿刘园园炫富的当事人。

  广告经理扮小偷搞营销

  “对,我是一个小偷!”今年5月初,一个ID为“沪上阿飞”的网民在微博上晒出手机、钱包等照片,用“得手”、“开工”等词语描述自己的“业绩”,很快引来网民骂声一片。

  5月8日上海警方发布消息,此事其实是某广告公司经理林某为推广某品牌手机搞的“病毒式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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