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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4:59  深圳商报

   政策修改 必须有依据

   深圳医保之所以设置中断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的制度,是因为这3个月可以与失业保险相衔接,这是有政策依据的。如果像大多数人说的,将宽限期延长至6个月或10个月,那政策依据何在?很多人可能因为工作的转换,导致失业,对于户籍员工来说不是问题,因为有失业保险为其购买社保,不久后,非深户参保人也可享受这一政策。我们的制度设计需与公平相连接,不能因为个例而修正整个社保政策,即使要修正,也应该有很强的依据来支撑。

   ——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

   深圳医保可参照

   商业保险模式

   深圳医保可否参照商业保险的做法,若得病了才参保,对我们老实缴纳社保的参保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不仅如此,对于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人来说,一旦断缴费用,保险公司就会不断发送短信提醒,而深圳社保好像没这么做。因为大多数参保人并不是故意不缴纳保险,很多人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在失业半年乃至很长时间以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缴纳社保,若有短信及时提醒他们,将避免出现中断缴费导致连续参保年限清零的现象。此外,我做了个调查,大约有95%的网友反对缴费年限25年,能否只设为20年呢?同时把过渡期也延长到10年呢?——网友吴秋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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