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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准生证多出个丈夫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4:59  成都商报

  “跑过了无数冤枉路后,准生证在今天下午进入冲刺阶段。但经过漫长的等待后,我被告知,在计划生育电脑系统当中,本人已于2006年结过一次婚,并办理过计划生育的相关申请。最滑稽的是,系统显示,我的这位丈夫名叫‘潘夫’。为了核实这个不存在的人,等待将变得遥遥无期。”

  市民潘女士自述办证遭遇

  多出的丈夫“查无此人” 谁的错

  办证

  麻烦之旅

  6月21日,市民潘女士兴致勃勃地来到高新区芳草街道办事处,准备为肚里的孩子办“准生证”(《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俗称。)之前她就听闻很多朋友办证件很麻烦,但咨询过朋友们后,她觉得自己办这些手续是最简单的。因为夫妻两人的户口都在成都,而且工作都在一个单位,所以她只需要到社区领表,到人才中心开证明,最后到街道办证,就行了。

  6月21日,在妈妈的陪伴下,潘女士先到芳草街办,街办说应该先到社区领表。

  7月2日,潘女士和丈夫刘先生一起请了一天假,专门去办手续。他们到社区领了一张申请表,按照表上的要求准备了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然后到成都人才交流中心开证明,人才中心查询档案后盖章确认其以前“未育”。

  潘女士说,当时他们听说是再去街办办理剩下的手续,可到街办后,又说先去社区。于是在社区提交各种材料。可社区工作人员提醒她,要在医院开孕情证明。要借出医院的产检档案,复印B超证明等资料……

  波折

  潘夫是谁

  社区的初审顺利通过:符合一孩生育条件。

  潘女士和刘先生将资料又交到了芳草街道办事处,申办《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看起来资料齐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似乎都准备给他们开通知单了。但其在电脑上查着资料,说系统出了问题,要等一下。潘女士等了大约20分钟,只见这名工作人员不停打电话。

  “你们家是不是有个人叫‘潘夫’?”该工作人员突然发问。

  潘女士觉得纳闷,是不是把爸爸的名字写错了?但该工作人员说,是你丈夫的名字,是2006年结婚的。潘女士说,她和刘先生都是初婚,是2009年领的结婚证。怎么可能此前还有丈夫潘夫?

  刘先生和妻子开玩笑:“潘夫是谁呀?你把人交出来。”刘先生跟潘女士知根知底,没闹出其他家庭问题来。刘先生开着玩笑,心里并不轻松,他知道此事又要拖很久,他跟妻子都无法证明潘夫究竟为何人,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追问

  谁犯了错

  潘小姐又等了一阵,最终没拿到《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这位工作人员告诉她,信息需要核实。“我觉得很无力。我不想找他们理论,不想找他们道歉,只要给我办了就行了。”潘女士说。

  朋友们就说了自己经历的各种麻烦,来安慰潘女士。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和潘女士来到芳草街办,寻求证明的办法。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打开育妇卡片及总人口信息,记者看到,潘女士的丈夫姓名写着“潘夫”,其身份证号510025197804123233,人员类别为常住(参与统计)。潘小姐和“潘夫”的初婚日期为2006年6月6日,这一信息进入系统的日期为2011年8月18日。

  芳草街办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科工作人员向丽称,他们一年要办几百个《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潘女士的遭遇,她也是头一次遇到。她建议潘女士到婚姻登记处寻求帮助,开一个初婚证明,然后街办可以凭这一证明修改系统上潘女士丈夫的信息。

  结局

  自证清白

  昨日下午,潘女士找到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蒙科长,蒙科长介绍说,民政部门没有“初婚证明”。但为她打印了电子表格并盖章。表格上,申请人刘先生和潘女士当时的婚姻状况一栏都填的是“未婚”。而“未婚”的来由,是根据他们的户口簿上登记的是“未婚”。当年结婚时,潘女士跟丈夫还签署了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自己此前未婚。

  拿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潘女士又回到芳草街办,向丽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代了一下,让其将电脑系统里的“潘夫”改为了刘先生的信息。

  “你们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孩。”昨日下午,潘女士拿到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该通知由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发,高新区芳草街道办事处盖章。

  尾声

  谁该负责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这位“潘夫”的身份证号,没有对应的公民。向丽称,她也不清楚系统里面潘女士的丈夫为何是“潘夫”。以前计生系统和公安系统的信息进行过一次合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错。但她表示,目前没有上级的安排,街办很难从民政、公安部门去核查信息,因为跨部门不好操作。所以一般都要市民自己去找相关部门证明。

  “有关部门应该查一下怎么出的错,哪个环节出的错,但是应该给我们个说法,应该道歉,我不要赔偿。我希望杜绝下次出这样的错误。出错了应该有个协查机制。”刘先生在拿到《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后说。

  而潘女士也很郁闷,“我觉得是他们的错误,为啥要我付出时间成本来办这个事?”

  成都商报记者 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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