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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友好院相互协作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其其格 范德银 高顺华

  本报讯(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高顺华)7月2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缔结友好院签字仪式在包头市检察院举行。双方确立了“优势互补、友好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并引导两院部门之间、所属基层院之间分别缔结友好处室、友好院,形成多层次、多内容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双方将建立互访协作机制,司法协作机制,人才交流锻炼机制,学术交流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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