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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奖金发给四家举报有功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郑智 师夏 陈利华

  本报讯(记者郑智 实习生师夏 通讯员陈利华) 6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召开“2012年度奖励举报有功单位大会”,对辖区在举报职务犯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

  “这四家单位在经营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都主动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在侦查过程中也积极配合办案干警,及时抽调人手协助承办人员调取证据材料,或是在向其了解情况时积极配合、耐心讲解,对案件的顺利侦破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西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饶文彬介绍说。

  西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潘某私分国有资产一案时,线索来源正是单位举报。2010年10月24日,该院控申处接到一封举报信,一家国有企业在审核单位账目时,发现账目漏洞,有100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结算,由此发现潘某可能存在私分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就以单位名义向检察机关举报。西城区检察院对这一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查,审查认为潘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于是将这一线索转给该院反贪局进行查处;反贪局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得到了举报单位的积极配合,顺利查明了潘某截留单位销售收入220余万元,并将其中的105万元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给该单位职工的犯罪事实。2011年11月,经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潘某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近年来,西城区检察院将举报奖励作为举报宣传的工作重点之一,积极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和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切实、及时地履行对举报人的奖励,近五年来,该院共奖励举报有功单位10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名,发放奖金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另一方面对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适度宣传,按照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举报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同时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严厉打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打消人民群众举报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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