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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估民智型舆情回应伤人更害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仝玉娟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近期推出的2012年中舆情报告,根据信息的透明程度和回应的有效程度,将目前舆情应对部门在回应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其中,“回应的有效程度”这一指标的二级指标“回应的措词用语”是最易引发舆情的一项内容。比如说出以前程担保嫌疑人准确性的云南巧家县公安局长、说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告杀人的东莞中院刑一庭庭长,都是用语失当的典型代表。令人遗憾的是,近期又有两起舆情事件是因用语失当而起。

  一件是发生在广东省茂名市一看守所的“盖被死”事件。其实这本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一起旧案,近日再被关注是因广东省高院就死者家属状告茂名市公安局和广东省公安厅一事举行庭前听证。近年来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类案例不时见诸报端,但鲜见有死者家属就此展开维权索赔行动,这也成为此事备受关注的一大原因。但更为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茂名警方的不当回应——称嫌犯看守所内突然死亡是因被棉被闷死(这一说法很快就被网友贴上“盖被死”标签),关键录像跳跃“空白”是因设备老化。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将此类回应归为“低估民智型”回应,这也是最招网民骂的一种无效回应类型。

  在近日发生的南京协管脚踩摊贩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低估民智型”回应的影子。城管部门首先声明涉事执法人员是协管,然后称其是不小心“失足”踩到了摊贩,还称这起纠纷是因摊贩持刀划伤执法队员而引发,但警方则称纠纷中无人被刀划伤。可以说,以上三点回应内容无一有效,“失足说”更是成为舆论戏谑调侃的对象。如“城管一‘失足’,常识便发笑”、“南京城管一‘失足’而成天下恨”等等。有论者质问:这个世界上有谁喜欢被当做傻子一样对待?这种荒谬的言论除了激起公众的愤慨之外,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效果?

  除以上两起“低估民智型”不当回应之外,本周还有两起其他类型的不当回应事件。2010年6月,郑州钉子户刘大孬驾驶货车撞向拆迁人员,造成4死11伤。这起“拆迁命案”从2011年7月开庭以来至今未判,因此引发舆论的新一轮关注。面对记者的采访,涉事法院称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中,“暂时不能接受采访”;对于记者关心的“审理期限”问题同样不予解答。若非确实涉及保密问题,这种“零信息”回应除了催生各种传言甚至谣言,别无他用。

  发生在2011年11月5日的四川省双流县宝马撞死高中生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陈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结果一出,舆论大哗。类似陈建这种“马路杀手”本就为舆论所痛恨,再加上其系酒后驾车、持超期驾照、肇事后找人顶包等种种劣迹,如此判决实在难以服众。虽然法院也就此判决作出了回应,但如此汹涌的舆情岂是那百字回应所能平复的?若不注意回应的精准度和灵活度,类似“欲减其罪,何患无辞”的质疑声恐怕还将不绝于耳。

  与此成对比的,是南京市建邺法院对一起流氓罪判决的回应。说起“流氓罪”,人们会联想到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的牛玉强。2010年牛玉强案被曝光后,法院饱受质疑,牛玉强则赢得广泛同情和声援。而建邺法院的这一判决被曝光后,除了“流氓罪”这一罪名本身吸引了不少眼球,舆论对法院的判决并无异议。这还要归功于该案的主审法官敢于直面媒体,并对案件的量刑作出了详细的解读。

  现实的案例表明,舆情应对中的不当回应,尤其是低估民智型的无效回应,伤害的不仅仅是公众的感情,更是舆情应对部门自身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作者单位: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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