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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规划局原副局长肖明辉受贿千万元 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6:39  南海网

  本报那大7月3日电(记者况昌勋通讯员何昌恩伦炜喆)今天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原副局长肖明辉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今年32岁的洋浦规划局原副局长肖明辉拥有名牌大学的硕士学历,曾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洋浦十大杰出青年”和“海南青年五四奖章”。不过,就是这样一位被大家认为“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却因受贿上千万元触犯法律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称,肖明辉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EPC总承包项目并担任该项目业主代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曾任洋浦规划局司机的张成梁找到个体户刘向东,让刘向东帮忙找承建公司以获取“好处费”。刘向东通过他人联系到参与洋浦EPC项目招标的某承建公司。某承建公司承诺如中标,愿意支付给肖明辉等人工程总价的5%的“好处费”。肖明辉与张成梁商定,肖明辉要工程总价的3%“好处费”,张成梁和刘向东分别要工程总价的1%的“好处费”或“中介费”。2008年3月,在洋浦EPC项目招标时,肖明辉利用职务便利让某承建公司中标,与洋浦管理局签订了洋浦EPC项目总投资5亿余元人民币的承包合同。后来该承建公司按约定,向肖明辉、张成梁共支付1611.8万余元人民币,向刘向东支付496.9万余元人民币。

  2011年8月,肖明辉、张成梁因涉嫌受贿罪,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被执行逮捕。2011年9月,刘向东因涉嫌介绍贿赂罪,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表示,案发后,肖明辉退赃853.03万元人民币,张成梁退赃290.8万元人民币,刘向东退赃410.334万元。被告人张成梁犯罪后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7年洋浦规划局对外招标某旧楼拆除建设工程时,被告人肖明辉利用其职务便利,帮助包工头赵某中标该工程后收受赵某6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明辉伙同张成梁非法收受他人1611.8万余元人民币,单独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成梁系被告人肖明辉的受贿罪的共犯,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向东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且在此过程中非法收受496.9万余元人民币,应当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上诉指控出示了大量证据,法庭就事实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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