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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可免费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7:14  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 高丽) 邻里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动了手,可能使一方背负上刑事罪名 ,为了及时缓解矛盾,7月3日,山东省首家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四方区检察院挂牌成立。9名调解员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挡在起诉前解决。调解完全免费,当事人可自愿申请。

  7月3日,四方区检察院和四方区司法局共同成立了“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也是山东省首家专门在检察环节成立的刑事和解专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有9名人民调解员,他们分别来自妇联、居委会等,还有人是职业律师,将具体负责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针对因邻里、亲友间发生的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原因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调解的,可以向设在四方区检察院的“人民调解员联系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将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将签署协议,并且当场履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完全免费。

  “对于双方达成谅解,调解成功的轻微刑事案件,一般有三种结果,一是不予起诉;二是建议公安机关撤回;三是起诉后,案件进入法院,我们将向法院建议从轻处罚。”四方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目的就是争取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挡在起诉前解决,既能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办案时间,又能使受害一方及时得到赔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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