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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乞讨“零容忍”?效果还要“走着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7:19  晶报

   晶报讯(记者 郑毅)“路有乞丐就扣分该不该?”昨日,记者再次就此采访市城管部门,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还在开会讨论,未形成统一意见答复媒体。

   对此,市民和委员代表们就有许多话要说,一些深受“强讨之烦”的市民认为,此举不是坏事,起码遇到这样的问题执法人员会积极配合;另有市民认为,一座城市,如果连街头的乞丐都容不下,又何谈“人性化施政”,“城市管理者的神经该是何等脆弱”。有政协委员表示,城管部门出台这种考核标准,应该是一种对本职工作的探索,过程难免会出现争议和错误,但出发点是好的,“治本”的最好办法还是建立有效的救助机制。

   对“职业乞丐”就是不能容忍

   “乞丐太多的确扰民,尤其是一些以此为生的职业乞丐,简直就是在玩弄我们的爱心,加大清理力度没什么不好。”在罗湖区开商铺的郭先生力挺城管部门对乞丐“零容忍”的做法。“常有乞讨者跑来店里,轻的站在门口一个劲行礼,不给钱不罢休;狠的看你不给钱,就骂你祖宗十八代,真是让人烦到头痛!”更让郭先生气愤的是,总是“光顾”他店铺的几个乞丐还经常凑在一起下饭馆,吸的都是二十几元的品牌香烟,真是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深圳新闻网网友“东北香瓜”也认为,城管部门以量化考核扣分的方式疏导路面流浪乞讨者,这种做法并无不妥。“我所说的是对那些职业乞讨者,而这类乞讨人员不在少数,对他们就应该加大清理力度!那些有组织、成规模、背后有人操控的职业乞丐,就不需要救助,查实资料和情况后,甚至可以对他们做出相应处罚,以解决其影响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问题。”

   管理应该更人性化

   “如果不想扣分,城管基层工作者势必要频繁上街劝导,这样一来工作强度之大就可想而知,久而久之,强制驱赶或带离街头的问题也会出现。不仅不能‘治本’,反而又增加了新的矛盾。”市民沙老先生建议,市城管部门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应该更注重人性化,不应一味以硬性指标和分数来衡量优劣。“对真正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去救助他们,不要一概而论,这些人也是因生活所迫才不得已而为之,这种宽容和爱心或许更能体现深圳精神。”

   初衷是好的应鼓励 但效果要“走着看”

   市政协委员、律师高树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关注深圳如何建立有效的救助制度问题已有很长时间,也一直在积极思考探讨这项工作。“客观地说,加大疏导街头流浪乞讨者的做法,市城管部门的初衷是好的,这毕竟是在提升这座城市的市容环境水平,应该说这是一种探索,效果如何还要走着看。”

   高树认为,政府部门每一项制度和规定的推出,都要充分尊重民众的权利,这样才会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拥护。“有乞讨者就扣分”的做法,可能还不成熟,可能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起码说明城管部门是在干事的,这种创新思维是可以肯定的,应该情有可原。“开展工作就比无所事事好,我们民众也要给政府部门时间,让他们去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找出不足,再积极改正。”

   对于如何解决街头乞丐问题,高树强调,还是需要建立合法有效的救助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在法律上、制度上、办法上相辅相成,邀请有识之士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尽快探讨制定出一套完整可行的救助程序。这样既能帮助无家可归的弱势群体,又能让公众感受到政府管理城市的人性化,增加归属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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