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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立轻微刑案人民调解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7:34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青岛7月3日电记者余东明姜东良通讯员张文青梁佳由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和司法局共同指导成立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今日成立,这是山东省首家专门在检察环节成立的刑事和解专业化、行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针对因邻里、亲友间发生的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原因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双方理性沟通、尽释前嫌,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的人民调解组织,是检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有益补充,调解遵循依法、自愿、公平、高效、免费原则。”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纯利说,这一模式通过第三方的参与,可以达到平等对话、化解积怨,减少诉累、节约资源,挽救失足、促进和谐多个方面的效果。

  据悉,调解委员会聘请了9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作为矛盾化解的“和事佬”。四方区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了“人民调解员联系办公室”,负责与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对接、调解案件的移交、结果的反馈、效果的回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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