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创建平安 保障幸福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7:59  南方日报

  ——探索广东可持续稳定新路程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朱明国

  中共广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绘就了广东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稳定至关重要。在广东面临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处于全面、深刻、广泛变化的历史新起点,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的复杂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创新的理念和思路,大力推进创建平安广东,积极探索可持续稳定之路,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

  一、解决好“为什么”,

  深刻认识创建平安广东的特殊重要性

  幸福广东像朵花儿,平安广东像阳光、空气、水和土壤。建设幸福广东,平安是支撑、前提和基础,离开平安广东谈幸福,幸福就会失去保障,幸福就容易成为“易碎品”

  党的十七大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平安创建”活动写进了党代会报告。平安作为一种社会状态,是人类对生存境界、社会生活秩序最朴素的愿望。追求国泰民安、太平盛世,“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是历朝历代政治家的理想和人民的期盼。历史上“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等,一个共同的基本特征就是社会平安稳定。民安则国兴,社会动荡则国家衰亡,这是治乱兴衰的客观规律,也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十分重视维护社会平安与稳定。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实践、探索、总结维护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规律、方法,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光辉著作,时至今日对于我们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仍有重要指导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事来抓。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维护社会稳定,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这些重要论断振聋发聩,十分深刻。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平安广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建平安广东,是建设幸福广东的基本前提。幸福广东是纲,平安广东是目,纲举目张。建设幸福广东是我省科学发展的核心战略,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幸福广东的内核包含了平安广东,平安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题中之义,可以说,幸福广东是目的,平安广东是保障。创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是指引、目标和方向,离开幸福广东求稳定,稳定就会失去根本。没有平安,哪来幸福?幸福广东像朵花儿,平安广东像阳光、空气、水和土壤。建设幸福广东,平安是支撑、前提和基础,离开平安广东谈幸福,幸福就会失去保障,幸福就容易成为“易碎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东经济迅猛发展,但同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维护社会稳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我们既面临长期矛盾“存量”的压力,还要应对改革发展过程中新问题“增量”的考验。这些新老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群众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建设幸福广东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要在“创建”上解放思想,在“平安”两字上出实招、硬招,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唯有如此,加快转型升级才能减少阻力与动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转得好、转得快;建设幸福广东才能增添动力和活力,幸福才能更持久、更给力。

  创建平安广东,是依法治省的内在要求。平安广东首先是法治广东。从1996年省委首次作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到2003年提出构建和谐广东、法治社会,再到2010年出台法治广东五年规划,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是依法治省的突出选项、重要内容。法治不彰,社会难安,如果任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蔓延,平安广东就会沦为空谈。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引导全民守法,才能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创建平安广东的法治基础。

  创建平安广东,是探索社会可持续稳定的新路径。我们要追求的社会稳定是一种可持续的稳定,是在维护社会多样化过程中通过动态调整实现的不间断性连续稳定。创建平安是广东政法维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体现了静态稳定与动态稳定、当前稳定与长远稳定、局部稳定与全局稳定的统一,其本质是一种和谐、动态、可持续的稳定。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广东又处在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阵地,市场经济活跃、改革程度深远、流动人口量多、社会矛盾早发多发、社会管理压力大,如果不能创造一种可持续的稳定,不但无法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连现取得的成就也有可能功亏一篑。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数量不减反增,维稳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持续攀升,维稳的政治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陷入“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越维稳越不稳”的被动局面。实践证明,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传统的维稳观念和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不可持续,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总结过去工作成败得失、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创建平安广东,这是规律使然、形势必然,是深刻把握维护社会稳定规律的创新发展。

  在全部政法工作中,创建平安广东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涵盖了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是管总的“纲”。创建平安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保障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因此,我们要以创建平安广东为统揽,以各项创建活动为载体、平台,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环境。

  二、解决好“是什么”,

  明确创建平安广东的基本内涵与特点

  创建平安广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载体,又体现了维稳理念的创新发展。“维护”是指维持保护、免于遭受破坏;“创建”则是指创立、建造,包含了重新设计、开拓道路的意思。“维护”是“创建”的基础和前提,“创建”是“维护”的总结和发展

  维稳理念决定维稳的能力和效果。创建平安广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载体,又体现了维稳理念的创新发展。“维护”是指维持保护、免于遭受破坏;“创建”则是指创立、建造,包含了重新设计、开拓道路的意思。“维护”侧重防守,是一种被动应付状态;“创建”侧重战略进攻,体现了主动作为。“维护”是“创建”的基础和前提,“创建”是“维护”的总结和发展。二者不可割裂、一脉相承,没有过去“维护”的经验,就没有现在“创建”的条件。我们要在社会转型期建立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必须要有动态的思维和创新的理念,把稳定工作置于发展的全局来超前思考和系统谋划,深刻把握创建平安广东的基本内涵和属性,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工作更主动、更有成效,创建适应形势发展的可持续稳定。

  从社会背景看,创建平安广东具有历史性。社会平安与稳定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社会稳定的内容和形式有所区别;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内涵和外延也会发生新变化,呈现出新特点。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个镇街一个公安干警靠一个户口本、一个粮油证和一张介绍信,就可以把社会管起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套办法不灵了,特别是像广东有3600万流动人口的省份,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带来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大量涌现,给稳定工作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充分考虑广东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及阶段性特征,以新的理念和思路,探索维稳新路,创建平安广东,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稳定。

  从社会结构看,创建平安广东具有综合性。当前,我们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历史阶段,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相对滞后,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错综交织,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对稳定产生巨大压力。由于稳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平安广东的内容也涉及广泛,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环境安全以及人心安定,涵盖了社会治安防控、生产生活安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等各个方面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突破过去就稳定而谈稳定的思维局限性,深入研究稳定谈稳定,跳出稳定问题看稳定,善于运用政治、文化、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整体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从社会稳定规律看,创建平安广东具有动态性。真正的稳定,是在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基础上的稳定,是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实现的稳定。创建平安广东,不是去追求完全静止、绝对的、“一潭死水”式的社会稳定,而是以动态的眼光、动态的理念看稳定,用动态的思路、动态的手段、动态的平衡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在动态环境中实现社会大局的稳定。

  从外部环境看,创建平安广东具有开放性。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从来都不是单一的,维护社会稳定也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当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力量消长变化加快,但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社会制度的较量和斗争长期存在,外部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未停止,和平环境下对敌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甚至在特定时期和局部地方将十分激烈。广东毗邻港澳,对外开放程度高,国际交流频繁,对外经济贸易量大,创建平安广东面临对敌斗争日益复杂和网络挑战日益加剧等新趋势新变化,任何固步自封、封闭保守的做法,不但求稳而不得,而且会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在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同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积极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以更加开放的眼界、更加健全的法治、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科学的管理,不断增强创建平安广东的活力与动力。

  三、解决好“做什么”,

  在创建平安广东中实现由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的转变

  创建平安广东,核心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主题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

  创建平安广东,不仅要解决认识问题,也要解决方法问题;不仅要明确总体目标,也要明确主攻方向。创建平安广东,核心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主题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主线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目的是逐年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感,标准是人民群众认可满意。创建平安广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途径,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目标:一强,就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二升,就是案件破(诉、审、调)案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三降,就是案件发生率下降、涉法涉诉上访量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努力把广东打造成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进省、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省。创建平安广东,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维稳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主动创稳转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把发展的眼光投向预防,把治理的重心放在源头,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主动积极创造更为坚实、更能长久的稳定,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在重点环节上,要从注重“事后控制”的静态维稳向注重“源头治理”的动态创稳转变。要彻底扭转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既左顾右盼,又瞻前顾后,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维护社会稳定关口前移,积极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新机制,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手段方式上,要从“管控打压”为主的刚性维稳向“服务管理”为主的韧性创稳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进行刚性维稳的方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善于把维护社会稳定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良好的服务过程中体现管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解决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

  在实现途径上,要从“扬汤止沸”的运动式维稳向“釜底抽薪”的制度性创稳转变。要努力摆脱“一风吹”、“雨过地皮湿”的运动式维稳的桎梏,坚持维稳先维权,在完善和落实政策制度上下功夫,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权益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更多地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解决好社会矛盾。

  四、解决好“怎么做”,

  防止和克服在创建平安广东中的一些误区

  在创建平安广东的过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简单“花钱买平安”和“创建平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的认识误区,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大跃进”的不良倾向

  创建平安广东,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把创建平安广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广东,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创建平安广东第一道防线;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创建平安广东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几种认识误区:

  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的认识误区。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错误地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有的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能捂则捂、能压则压;对“定时炸弹”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采取“击鼓传花”的做法,明知不妥、但愿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应对失当,要么乱扣帽子、加剧冲突,要么丧失原则、一味妥协,等等。这种“不出事”逻辑下的维稳,忽视了对公众权利的保障,回避了对群众所急所盼、所忧所愿的充分协商,不是权利维稳,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而是强制维稳,不但达不到“不出事”的目的,反而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以理性平和的态度看待稳定,充分认识稳定问题是社会进步中的问题,只有在化解矛盾中不断达成新的稳定状态,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要防止和克服简单“花钱买平安”的认识误区。客观地说,维护社会稳定是需要成本的,必要的资金投入也是应该的。但在严峻的信访维稳形势压力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信奉“能压下就有两下、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奉“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为圭臬。“信访不信法”由此蔓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预期得以强化,各种诉求群体、个体的不合理胃口越吊越高、攀比之风盛行、冲击现有法律、政策和道德底线,导致社会矛盾更加激烈,使得很简单的小矛盾往往演变成大事件,大大增加维稳成本和代价。这种维稳行为方式,尽管也能奏一时之效,保持了短暂的“风平浪静”,但治标不治本,而且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的认识误区。有的地方和领导干部长期只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管理,抓发展第一要务干劲十足,抓稳定第一责任蜻蜓点水;有的把创建平安、维护稳定只当做是政法机关的事,事不关己;有的政法机关单打独斗,疲于奔命;有的群众组织行政化比较突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渠道不宽,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创建平安人人有责、平安广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大跃进”的不良倾向。创建平安广东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搞狂风暴雨的“大跃进”运动,而是要多做和风细雨的基础性工作。要避免急功近利,防止将创建平安广东简单化、片面化,空口承诺平安蓝图、画饼充饥忽悠群众;防止搞大呼隆、一哄而上,将创建平安广东沦为平安“政绩工程”等。必须立足于人民群众认可满意这一根本标准,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从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出发,认真组织调研、精心谋划、周密设计,着眼于战略考虑、着力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上编制创建平安广东规划。从办得到、能办好的事情做起,不刮风、不攀比、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不做不切实际的事情,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创建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广东。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