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呼和浩特运营的校车绝大部分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市交警支队已经通知从事校车运营的当事人在90日的整改期内,积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改,整改期过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坚决予以查处。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管支队了解到的。
据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分别自今年4月5日和5月1日公布施行,呼市地区在此前曾经登记过的200余辆校车,由于绝大部分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所以呼市交警支队已经通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从事校车运营的当事人在90日内进行停运整改。据市交管支队交管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大部分的校车是普通面包车,根本不符合要求,而且许多标着校车标识的校车成为接送郊外周边高校大学生的公交车或出租车,甚至跑到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拉载社会人员,这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绝对不允许。在整改期内,执勤民警以宣传教育劝告为主,整改期过后,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坚决予以查处,以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营秩序。(记者 邢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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