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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烤肉一氧化碳中毒
饭店赔1400余元
晨报讯(记者 汤洋)本来吃烤肉是件挺美的事,却突然头晕、恶心,一氧化碳中毒了。
昨日,记者从铁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烤肉店被判赔偿食客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400余元。
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刘美(化名)在铁西区一家烤肉店吃饭时,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刘美和烤肉店就治疗及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今年3月,将烤肉店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
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烤肉店一方称,食客中毒后,工作人员劝说食客赶紧去医院,但很多人说如果离开,烤肉店可能会不认账,时间拖了半个小时左右。
法院认为,烤肉店老板在烤肉店经营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使刘美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其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
昨日,记者从铁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烤肉店一审被判赔偿刘美医疗费435元、误工费1019.1元。
■律师说法
刘美等人曾担心离开去医院后烤肉店会不认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给自己维权呢?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介绍:
可先通过“消协”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到法院起诉。
在类似受到伤害现场发病事件的维权过程中,关键在于第一现场证据的保留。比如:可以用手机等适合拍摄的器材,将现场的照片拍下,包括饭店的牌匾、食客的座位、现场情况等;在离开饭店时,索要发票;在去医院的时候,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方面会有相关的记录;到医院后,向医生陈述情况时要讲详细,包括在哪吃饭等,并保留治疗票据等。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商家就赖不掉了,不用担心自己离开后商家会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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