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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底下的水泥锥羞辱了城市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8:21  重庆时报

  盛翔(湖南注册会计师)

  流浪汉睡桥下影响市容,广州浇筑水泥锥对付?记者调查证实,广州白云、天河确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水泥锥,却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街坊称,这些地方曾经流浪汉聚集,自打有了水泥锥,流浪汉被迫迁走了。(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18、19版)

  本来是平坦的水泥地,非要在上面浇筑密密麻麻的水泥尖锥,远远望去,犹如一排排让人不寒而栗的矛尖。在如此讲究城市形象的今天,为何能容忍如此丑陋的水泥锥子出现,实在令人费解。并且,这是否也是一种安全隐患?如果伤到人,该由谁来赔偿?城市管理者如此煞费苦心地在天桥底下布满水泥锥,显然不是为了城市美观,更不是为了交通安全,唯一的目的只能是驱逐流浪汉,驱逐理由则是“流浪汉影响市容”。暂且不说“流浪汉影响市容”对不对,这些水泥锥难道不是更影响市容吗?为何城市管理者能够接受水泥锥的丑陋,却绝不容忍流浪汉在天桥下休息?

  据报道,深圳罗湖近日也出台了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规定街头若出现乞讨流浪人员,将扣除城管考核分数。看来,驱逐流浪乞讨人员,绝非个案。某种意义上,用天桥底下的水泥锥驱逐流浪汉,是对城市文明的羞辱。这让人想到杭州市图书馆馆长褚树青曾经发过的一则微博:“我无权拒绝他们(流浪者)入内读书,但您(读者)有权选择离开。”这句话感动过很多人,可为什么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对流浪汉却没有这样的胸襟?

  生活在天桥底下的流浪汉,可以被证明是居无定所的真正贫穷者。倘若对这些人,城市仍要想尽办法驱逐,只能说明我们的公共管理是多么虚伪。既然公共管理部门不能帮助、接纳这些流浪者,那么在天桥底下,给流浪乞讨者一个家,让他们拥有在天桥下风餐露宿的权利,这究竟又影响了谁的市容?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又到哪里去找包容、尊严的城市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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