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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修订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本月起正式施行,办法加强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明确要求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出让,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办法中规定,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要的基本条件。”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说,“过去毛地出让钱是收回来了,实际开发条件不具备,这个是闲置的主要原因。像过去有些高压线没有拆,或者是有些地区农民征迁没有完毕就开始出让,现在规定出台以后是不允许的。”
对于由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处置措施也更为严厉。“要收取20%的闲置费,而且闲置费收取之后,不得打入成本。开发商不能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认定是两年没有开发的话,就要无偿收回。”王守智认为,这将有效防止企业在开发过程当中损害公众利益。据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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