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按月缴 总量“越档”才涨价

2012年07月04日08:35  新安晚报

  7月3日,本报详细报道了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内容,但不少市民对部分细节仍有疑惑。昨日,省电力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并表示相关部门针对阶梯电价实施细则已出台了实施意见,根据阶梯电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实施细则今后还将完善。

  下半年不超1080度,电价就不变。

  电费多久收一次?抄表缴费方式照旧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方案,7月1日我省实施阶梯电价之后,计费方式将以年为周期。 对此,市民提出疑问,计费方式一年算一次,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缴电费也改成一年缴一次了?

  省电力公司解释,虽然计量周期有改变,但并不影响居民按月缴纳电费。相关人士介绍,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结算,主要考虑了用电的季节性差异,平衡由于季节因素引发的各月用电量差异。实施阶梯电价后,按月(双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年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即开始执行阶梯电价,对目前的电费结算和缴纳周期和方式不变,居民用户仍可像往常一样缴纳电费。

  按照第一档月用电量180度的上限,12个月应该是2160度,也就是说,在一年周期内,不管是用了几个月,在没有达到2160度之前,均按照第一档的电价来收费,2160度~4200度则按第二档收费,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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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知道“越档”了?抄表单里有“提示”

  按照阶梯电价的规定,一个计费周期中,用电总量成为电价高低的决定因素。对于市民来说,仅仅知道当月的用电量显然不够,首档用电量额度还剩多少?什么时候快到“二档”了?这些信息电力公司能提供吗?

  对此,省电力公司表示,在电费账单中,除当月(期)用电量信息之外,还增加了累计用电量信息,将提示每月居民分档基数电量的剩余情况,以便居民客户能及时掌握自身用电情况,及时调整并采取必要的节约用电措施。

  居民还可以拨打95598查询用电情况。市区电力客户登录95598供电服务网站,注册后绑定用户号,可以非常清晰地查询电费清单。 不过,目前我省县一级电力公司还未开通95598供电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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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渡期电量怎么算?跨月电量取平均值

  按照规定,我省阶梯电价于7月1日正式实施,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半年首档用电量上限为1080度。但由于抄表日不同,如何计算调价前后过渡期的电量呢?比如,居民家中抄表日期是单月的10日,那么7月1日到10日的电量如何计算?

  省电力公司说,将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抄见电量乘以调价日前后对应的天数确定调价前后的用电量。如用户6月10日~7月10日抄表电量为300度,则平均每天用电量为10度,7月1日~7月10日的用电量折算为100度,这100度将计入半年的分档电量。本报记者 伍静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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