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记者获悉,由于CPI指数低于3%,今年5月起,我市困难群体物价补贴已停发。
据了解,2008年,我市在省内率先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如果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我市将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今年1—4月份CPI指数均超过3%,低于5%,民政部门每月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鲍意华说,截至今年4月,已向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累计达到2353万元,市级累计承担912万元。今年5月以来,由于我市CPI指数低于3%,按联动机制要求,已停止发放物价补贴。
(记者 马道军)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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