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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点“明码实价”返券促销减少买一赠一有待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8:50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成效:“返券”促销的少了

  叫停“返券”促销,是《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之一。而新街口,以往是商场开展返券促销最集中、最疯狂的区域。但昨天,记者再次探访新街口发现,返券促销已明显减少。

  记者先后走访了中央、新百、东方、大洋、苏宁电器等5家商场,虽然每家都在开展促销活动,但以往那种“满200元送400元购物券”之类的返券促销都不见了,商场多数采用的是“满减”类的促销方式。其中,中央商场的服装在开展“每48元购98元商品”促销活动,销售人员介绍,也就是每98元直接减50元,相当于打5折;而新百的穿着类在搞“满98元立减60—50元”促销活动;东方的穿着类在搞“满400元减200元或180元”促销活动;大洋的穿着类在搞“满300元减120元、满68元减40元”促销活动。

  “以前几乎每家商场都搞返券促销,看似便宜,但结果往往需要连环购买,很多消费者被复杂的返券消费规则绕得头晕;现在直接满多少减多少,优惠幅度和返券促销差不多,比较省事划算。”在中央商场逛街的许小姐说。

  难题:“买一赠一”有待规范

  《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还规定,经营者在促销时开展赠送活动的,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赠送,经营者应当减去赠送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

  不过,记者近日走访多家超市看到,临过期牛奶捆在一起“买一赠一”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没有超市愿意直接减去赠品价格销售。“如果按照原价扣减一盒赠品牛奶的钱,就一分钱不挣了,那我宁可把它倒掉。”一超市销售人员说。

  “这类问题确实存在。”市物价局巡视员孙晓红介绍,“明码实价”试点后,市物价局和多家大型连锁超市都交流过,有的超市就明确提出牛奶“买一赠一”的问题。孙晓红认为,牛奶是特殊商品,一旦过期就要销毁,为避免浪费,商家开展“买一赠一”促销,对消费者也是好事,只要没有恶意提高原价,应该特殊对待,不必要求商家一定得同意消费者减去赠品的价格再单售。

  “此外,卖化妆品赠送试用装、卖奶粉赠送玩具等促销方式,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如果一刀切地按原条款要求,商家肯定不愿意再赠送了,反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孙晓红说,市物价局将会认真梳理、汇总“明码实价”试点期间出现的这些新问题,并向省物价局反映,争取在明年元旦正式执行前将相关条款完善。

  释疑:“明码实价”并不禁止正常促销,不会抑制消费

  有业内人士担忧,“明码实价”叫停商家热衷的“返券”促销,会不会抑制消费

  “肯定不会,”孙晓红解释,叫停“返券”促销,是因为其暗藏连环消费陷阱,屡受诟病。“明码实价”并不是禁止促销活动,只要商家不虚标原价,其他正常的促销活动可以照样开展。而且从长远来看,“明码实价”进一步规范了价格环境后,消费者会更放心,对商家也将更信任,必将进一步带动消费。

  “从试点的整体情况来看,效果也非常明显,很多商家都表示愿意积极跟进响应。”孙晓红介绍,在此前确定首批“明码实价”试点企业时,新街口有几家大商场考虑到全年的促销计划已提前确定,一些原有的销售策略、销售理念难以突然转变,暂时没有加入。但最近通过进一步沟通,这些商场普遍表示,如果大家都一起执行“明码实价”的话,确实是一件好事,他们下一步愿意跟进。

  除了上述商家之外,还有一些行业经营者很愿意参加“明码实价”试点,包括电子城和家具卖场等。“我们也想搞‘明码实价’,如果大家老是一个沙发标价几万元,然后让消费者不停地讨价还价,最后几千元或者几百元就成交了——这样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信任我们这个行业了。”我市一家家具卖场的相关负责人说。本报记者 邹伟 本报通讯员 宁佳

  自5月20日起,南京率先在部分超市、商场、家电卖场、药店、园林景点、农副产品平价店、加油站、餐饮一条街等八大行业试点“明码实价”。一个多月过去了,记者调查发现,以前备受争议的“返券”促销明显减少,愿意跟进试点的商家多了;但商家“买一赠一”,消费者不要赠品应减价的规定在操作中有待规范。市物价局目前正在认真梳理、汇总试点相关情况,将在下一步对相关条款进行完善。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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