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 还逼债主写收条

2012年07月04日09:19  金陵晚报 微博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肖水金 盛蕾 洪艳艳

  欠债不还,也就算了,居然还用暴力逼迫债主写下收条,以此赖账,不仅如此,他还让债主给自己打了数万元的欠条。

  近日,这个嚣张的欠债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方提起公诉,最终获刑五年。

  李国庆是高淳人,2009年10月在安徽宣城开了一家烤鸭店,经营过程中,他多次从宣城人张大林、刘建平处拿原材料及鸭子,但货款却迟迟不给。到了2010年3月,他已分别欠张大林6.3万多元、刘建平6.8万元,后应张要求,他将自己的私家车抵押给了张。

  2011年3月5日,李国庆跟两债主联系,让他们到高淳去结算货款,同时他还让张大林把他抵押的车子开过去。

  张大林接到短信后,并未将李国庆的借条随身带上,也并未把李国庆的车子开到高淳,而是只身前往。

  两位债主到了高淳,就被李国庆请进了一家宾馆。进了宾馆后,两位债主顿感不妙,屋里站着几个彪形大汉,房间的门已被李国庆锁死,而李国庆也一改之前的和颜悦色,逼迫两位债主写下自己已经还清借款的收条。

  在得知张大林没将自己的车子开来后,李国庆马上指使彪形大汉对他进行殴打,迫使其交出了该车的钥匙,并派人到宣城去将车开了回来。

  在暴力威逼下,张大林只好按照李国庆的意思写了一张10万元的收条,以抵消之前6.3万多元的欠款及利息。至此,李国庆仍不罢休,他还要求张大林写一张6.2万元的欠条。“我的车给你用了10个月,你总得给我租金吧?”李国庆嚣张道。

  为了尽快脱身,张大林只好就范,写下了欠条。

  搞定了张大林后,李国庆开始对付刘建平,让他也写了一张6.2万元的收条以抵消债务,同时还让刘建平给张大林的租车“欠款”做担保。在拳头面前,刘建平服软了。

  次日凌晨3点多,李国庆放走了张、刘二人,为防二人报警,李国庆还派人跟踪在后,直到张、刘二人进入安徽境内。

  不过,李国庆没有想到,张大林在出租车上就报了警,很快,李国庆和他的打手们就被高淳警方抓获归案。

  2012年5月10日,高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李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抵赖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李国庆有期徒刑五年。

  一审判决后,李国庆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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