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彭为)去年7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采用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方式(ETC)征收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获悉,去年武汉市共征收车辆通行费4.79亿元,其中近86%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利息。
据市政府相关规定,每年度通行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以及贷款偿还情况应当在次年6月30日前向社会予以公布。
记者昨在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网站上看见,该中心已于6月28日发布《关于我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情况的公告》,这也是武汉市ETC首次公布收支情况。
《公告》介绍,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征收车辆通行费47910万元。所征收的通行费已用于支付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建设贷款利息和维护管理费用及通行费征收管理费用,其中用于支付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建设贷款利息41152万元,用于支付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维护管理费用和通行费征收管理费用6758万元。
据称,武汉市征收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所征收车辆通行费已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通行费时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市财政部门核发的非税收入票据。
二桥武昌上桥处的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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