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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淮晨报报道,备受市民关注的阶梯电价已正式执行,我省“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并行,如何算电费?二手房交易时电表咋过户?低保户10度免费电何时落地?针对市民的疑问,记者昨天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阶梯电价和抄表如何衔接?
有市民提出疑问,我省7月1日起试行阶梯电价,若是抄表日为7月15日,电价该怎么算?
和外省不同,我省无论是单月抄表还是双月抄表,都不会影响7月1日以后的用电量。计算方式是,将采取最后一次抄表电量,取每日用电的平均数,扣除7月1日以后的电量计算。
比如,7月15日抄表,那么将最后一次抄表的日均用电量乘以15天,纳入到今年的年度计量周期。
“分时”与“阶梯”并行怎么算电费?
如果居民同时安装了分时电表,那么实行阶梯电价后,即按照“先分时再阶梯”的原则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是先按照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第一档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递增电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递增电费,增加累计电费为用户应缴电费。
例如:用户下半年的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其中平电量500千瓦时,谷电量600千瓦时),用电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则用户该月的应缴电费是多少?
用户2012年的半年用电基数为180×6=1080千瓦时:
1、不执行分时电价:电费=1100×0.5653+(1100-1080)×0.05=622.83元;
2、执行分时电价:电费=(600×0.3153+500×0.5953)+(1100-1080)×0.05=189.18+297.65+1=487.83元。
购买二手房别忘电表“过户”
阶梯电价施行后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也需注意。过户双方要及时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结清电费,避免以后引发电费纠纷。
记者了解到,由于买房卖房等原因引起过户,需要原来户主、现在户主,各自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等证件去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结清电费,以后的电费从新计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
由于用户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更换不同结算方式表计等情况后,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按该月至年底的月数计算的分档电量标准执行阶梯电价,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同时,租房也要注意,如果租期不满一年,那可能会出现上半年电费较少下半年比较多的情况,可能会有“凭什么要我给上半年用电的租户埋单呢?”这样的疑问,所以建议还是和房东在合同中有所约定,免得产生纠纷。
10度免费电咋执行还要等等
为了照顾特困群体,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在第一档基础上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
因为农村“五保户”相对比较固定,这个好结算。但是城乡“低保户”一直在变动,按年计量的阶梯电价免费电有些不太好算。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这块正在研究政策,在第一次按照阶梯电价缴费之前会出来相应办法。是“先征后退”还是“即征即退”暂不确定。(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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