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立锥”,不止流浪汉难落脚

2012年07月04日13:20  新闻晚报

  郭杨阳

  近日有网友称,广州白云、天河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密密麻麻的水泥锥。在向多部门了解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时,没有部门“认领”。有工作人员表示,过去桥底聚集了太多的流浪人员,市政部门为防止安全隐患,在桥底建了水泥锥。

  如新闻所言,“从远处望去,(水泥锥)如同一排排让人不寒而栗的矛尖。 ”有了这样的“矛尖”,不仅能从客观上阻止流浪汉栖身桥底,更能在心理上对其形成强大的震慑,于是,“这一带流浪汉确实很少”。但笔者要说的是:这满地“立锥”,不仅防住了流浪汉,更令有家可归者寒心。

  古语形容穷人“无立锥之地”,而此处是“满地是立锥”。如果说“无立锥之地”是由主观、客观多方因素造成的,尚难辨对错,那么,此处由相关部门特意制造的满地“立锥”,则充分体现了制度之弊——前者最多是在一个社会中资源配置不合理,令一部分人穷困匮乏;而后者,则是制度自发地、侵略性地对最底层的人群设阻。这份制度之弊,足以令我们这些有家可归者不寒而栗——不知道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会不会也遭遇类似的无情阻碍。

  有人说,这些水泥锥是防止行人横穿马路,当然也有保障流浪汉人身安全的意思。真希望事实就如这个设想一样充满善意。因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其对诸如流浪汉这类人群的包容程度。但“水泥锥无单位认领”的事实又分明表明——这些水泥锥似乎不是单纯地为防止横穿马路而设。不管这些水泥锥的本意是什么,其客观上形成了对流浪汉的设防,至少存在城市管理中人性化的缺失——在放置水泥锥的过程中,没有想过流浪汉所需要的那一片栖身之地,现代城市就难言文明。

  有人从城市管理方面支持水泥锥防流浪汉做法,但这也难言正义——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还有什么比那一处尚能遮蔽些许风雨的栖身之地更刚性?很多时候,并不是说流浪汉不想进救济站、无端地给城市管理增加负担,而是城市救济体系并不完善,甚至有诸般限制,使得桥底这一片地方成了许多流浪者栖身的港湾。流浪汉也是人,也需要有一块遮风挡雨的地方,还有什么比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留一块余地,让流浪汉栖身更正义?

  无独有偶。日前,深圳甚至拟出台“街头有人乞讨,城管会被扣分”的管理措施,与这里的满地“立锥”形成了呼应。这种呼应背后,令人对现代城市的包容度产生深深的担忧。而不久前,新时期的广东精神确定——“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但在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上,有如此表现,实在难言“厚于德”。借此契机,很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城市面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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