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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厅发布暑假“禁补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16:16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2012年暑假,新疆中小学生的家长如果发现学校存在集体补课现象,可通过拨打电话、发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

  暑假来了,一些孩子的负担也重了,一些中小学校开始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部分在职老师也开始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引起了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的强烈不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还给孩子一个轻松的假期,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因自然、地质灾害或流行病等因素导致未完成课程计划确实需要补课的,必须上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公布补课计划、内容、时间。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通知》明确指出,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对全区各地进行抽查,凡发现违规擅自组织学生补课的,将按照《暂行办法》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

  《通知》提到,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体验劳动和各类文艺、体育、科技活动,进入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文化宫、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场所,根据各自爱好进行学习,把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为落实“禁补令”,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在暑假期间要对中小学校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一次拉网式督查。同时,新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联系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上报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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