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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加工假币600万 首犯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16:46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社东莞7月4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三名男子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的出租房“刷”出六百万元假币,并将其部分流入市场。东莞市第二法院4日作出一审宣判,以伪造假币罪分别判处三名男子入狱6至15年,并处罚金5万至5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犯刘某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万元。

  法院查明,2010年7、8月份,广东电白男子刘某有从其老乡肖某(另案处理)处以每张8.5元的价格购买200万元面额为100元的2005版假人民币半成品,随后指使老乡黎某锋对假币进行涂刷“100”字样防伪变色荧光标记的二次加工。黎在东莞市长安镇租下一出租屋作为伪造地点,在该出租屋完成上述200万元假币的二次加工。完成后,刘向黎支付了约8000元的加工费,并将上述假币以每张11元的价格出售给陈某看(另案处理),从中获利5万元。

  2011年6月份,刘某有以前述价格再次从肖某处购买400万元面额为100元的2005版假人民币半成品,随后再指使黎某锋对假币进行涂票面凹凸手感纹、涂刷“100”字样防伪变色荧光标记的二次加工。后黎某锋租下位于长安镇某出租房作为伪造地点,并纠集广西男子李某富协助伪造货币。同月29日,黎、李完成90万元假币的加工后,黎准备到长安镇霄边广场贩卖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假币90万元。当日,警方在出租屋抓获李某富,并缴获冠字号码为“KJ3263”的2005年版100元假人民币成品、半成品共计300多万元及用于二次加工假币的工具材料一批。警方随后在长安镇某酒店房间抓获刘某有。

  据查,刘某有、黎某锋均有犯罪前科,曾先后因抢劫罪被广东省电白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7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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