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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17:23  中安在线 微博

  昨天,《合表用户本月起免费改造》一稿,解释了阶梯电价实行后市民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后,又有读者询问,过渡期怎么算?会不会把6月份的用电量也计入下一年度?

  家住政务区的陈女士家是逢奇数月的23日抄表,她关心的是,阶梯电价从7月1日起执行,今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半年首档用电量上限为1080度,那6月份的用电会不会计入下一年度的总用电量中?

  省电力公司回答是“不会”。“此次抄表将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抄见电量乘以调价日前后对应的天数确定调价前后的用电量。如用户6月10日~7月10日抄表电量为300度,则7月1日后的用电量折算为100度,只有这100度会纳入今年阶梯电价的计量范围内。”

  据介绍,在今后市民拿到的电费账单中,除当月(期)用电量信息之外,还增加了累计用电量信息。需要提醒的是,今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半年首档用电量上限为1080度。合肥市区居民还可以拨打供电热线95598查询用电情况,或登录95598供电服务网站订阅电费提醒短信。

  另外,目前正是租房高峰期。在居民小区租房用户,则要注意由于夏冬用电较多,可能前面的租户已用了较多电量,导致后面租户用电超过首档电量需加价用电的情况,因此最好是租房时和房东约定清楚。(合肥晚报—刘丹丹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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