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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二五”将建2631万亩高标准农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3:51  中安在线 微博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263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通过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将实行预算和决算制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各地要加大投入,对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长期监测点,开展耕地土壤养分、环境质量监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积极增施有机肥,不断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地力;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行全程监管。对按时按质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的市,将在次年给予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任务的市,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再安排次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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