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林先生与继父胡老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其扶养继父,胡老汉过世后遗赠一套房产给林先生。近日,林先生起诉至法院,称继父脾气太大,双方难以相处,他愿放弃房产,解除扶养关系。昨天记者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两人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林先生称,胡老汉是其继父。其母去世后,他与胡老汉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他扶养继父,等继父百年之后,将名下的一套农房遗赠给他。
此后,他一直照料胡老汉。但自今年初,胡老汉总无故挑剔他,双方相处也不够融洽。林先生称,胡老汉年事已高,又有成年子女,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为胡老汉自己心情愉快,他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胡老汉表示,遗赠扶养协议是真实的,应属有效协议,可以继续履行。他年龄大了,脾气不太好,以后会改正。他的子女对协议没有意见。他不同意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先生已不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致使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且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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