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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乌木”最终归国家 发现者奖励仅7万元

  楚天金报讯 据中新社电 昨日下午3时,四川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文管、林业、司法、水务、国土等部门,对发现价值2000万元的“天价乌木”的吴高亮作出正式答复: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7万元。

  彭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彬表示,乌木属于地下埋藏物,且藏之时已距今成千上万年,无法查清系由人为或是地质变异所致,故其应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吴高亮发现的乌木应为国家所有。目前,吴高亮能提供出的,只有雇挖掘机的几千元费用。所以彭州市国资办决定给予吴高亮5万元奖励。通济镇镇长郭坤龙表示,镇上经研究后,决定给予吴高亮2万元奖励。

  吴高亮对7万元奖励很不满意。

  陈彬表示,吴高亮如果觉得答复不满意,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昨日,媒体调查4万名网民,逾六成网友认为,乌木应归发现者所有。仅不到两成的网友认为乌木应归国家所有。还有一成网友认为乌木应归集体所有。调查还显示,有近一半网友支持吴高亮提出的400万元奖励要求。约21.73%的网友认为应根据政府对乌木的估价,对吴高亮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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