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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陈晓航)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将大力推进和落实好6项重点改革。
包括:1、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包括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探索社会组织分级分类准入制度等。
2、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包括积极推进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探索法官、检察官职业的专业化发展。
3、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包括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逐步实现自然人经营豁免登记。
4、创新户籍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适度降低入户门槛,畅通入户渠道,适度增辟“居住证+社保”新型入户渠道,优化学历型人才入户条件,适度放宽政策性随迁入户条件和投资纳税迁户政策要求。
5、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管理制度。
6、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医药分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此外,深圳将继续深化6项改革: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快前海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创新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自主办学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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