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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前建“黄”字形豪华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6:59  晶报

   初任市长口碑颇佳

   1994年对于黄胜来说,是仕途上极为重要的一年。这一年,黄胜开始在德州挂职市委副书记。在1996年的德州市人大会上,黄胜被选举为德州市市长。

   “黄胜刚当市长的时候还算严格,事无巨细都要亲历亲为。”据一名接近黄胜的知情人士介绍,黄胜办事逻辑很清晰,对于各县县长和各局局长汇报的问题,从不推三阻四、含糊解决,总要说出个一二三。

   丈夫在官场上可谓叱咤风云,严茜子这位“市长夫人”则扮演着一个标准贤内助的角色。

   据知情人士介绍,当时德州市新华书店的一名领导为了能和黄胜攀上关系,曾口头承诺让严茜子在德州新华书店担任副经理职务,但被黄胜夫妇拒绝。严茜子当时对那名领导说:“我只会编书,我当不了官。”

   但是,慢慢地,德州的老百姓们发现黄胜变了,但没有人知道他是从何时开始变的,也没有人知道他变质到了何种程度。后来就有了“黄三亿”、“黄十三亿”的叫法。

   企业火灾要百姓捐款

   2001年1月,黄胜开始担任德州市委书记。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第二年的德州百货大楼大火却着实为黄胜烧了第四把火。德州人忘不了那场大火,更忘不了大火之后,黄胜号召全市人民为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捐款。

   此事不虚。一名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退休人员告诉记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强制捐,老百姓是自愿捐。后来因为有人向上面告状,部分企事业人员的捐款给退了回来,但机关工作人员的捐款并没有退还给个人。

   “黄胜有没有德州百货大楼集团的股份暂且不论,但这种让老百姓给企业捐款的想法,就说明他和德百集团有着扯不清的利益关系。”这名退休人员说。

   市政大楼被戏称“黄楼”

   2011年11月,黄胜被“双规”,网友们开始在网上吐槽黄胜在德州主政期间的各种行径。

   有网友爆料说,黄胜和严茜子假离婚,离婚不离家,严茜子在黄胜的支持下,在德州明目张胆地敛财,开发房地产,凡是她看好的地段不由分说强行拆迁。还承揽修路,修的路延误交工日期不算,通车不到一年,路面翻浆,豆渣工程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德州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还告诉记者,他听说严茜子在市政建设方面都要插上一手,一根普通电线杆从她那里买都要8000元。

   然而不管真相如何,黄胜在被调查之前离开了德州。在去省政府赴任前的2005年,在他的主持下,德州在经济开发区修建了一座豪华办公楼。如今的这座办公楼被德州百姓戏称为“黄楼”,是因为从远处看,大楼的形状像极了黄胜的“黄”字。一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很多乘客去市政大楼都直接说去“黄楼”。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并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道德败坏。”这是到目前为止,中纪委在调查之后给出的结论。这个结论也与德州百姓口口相传的种种说法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出入。

   德州官场噤若寒蝉

   常言道,独木难支。黄胜之所以在德州干出不法勾当,自然离不开“自己人”的帮衬。这些人是黄胜的得力助手或亲信,德州老百姓把他们冠之以“四大金刚”或“四大护法”。

   在弄清楚“四大金刚”究竟包括哪些人之前,记者还了解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2003年的时候,在黄胜家里开了一个秘密小组会,有8人参加,以此圈定了黄胜的亲信和得力助手。

   “‘四大金刚’也只是一种叫法,还有人把他们叫做‘八大金刚’、‘十大金刚’哩。”德州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我所了解的‘四大金刚’可能包括临沂大酒店的经理白寒冰(案发时任德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但在黄胜案发之前就已经被检察机关调查。还有一个是原财政局副局长王德才,被判无期徒刑,大概贪了1000万元,在黄胜案发之前也已经结案。另有德州市副市长张如廷、常务副市长苗仲华。基本上都是因为腐败而先于黄胜落马。黄胜的落马并没有引起想象中的官场地震。”

   “黄胜在德州当市长当了5年,当书记当了5年,有很多官员的提拔都与黄胜有关,可至今却很少听说有官员被调查。”上述知情官员告诉记者,“如今的德州官场可谓噤若寒蝉,但绝不是人心惶惶。”

   据法制日报

   前不久,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关于黄胜案的具体细节,官方没有过多披露。不过,有关黄胜之“黄三亿”的民间传闻比比皆是。

   近日,山东省一名深知黄胜落马内幕的官员告诉记者,黄胜“成也德州,败也德州”。为此,记者专赴山东德州,采访“黄三亿”之由来。

   新疆原吐鲁番公安局长 因非法买卖3公车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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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报讯 非法占有买卖公车3辆,郑某因此从吐鲁番公安局局长的位置上落马。郑某今年49岁,原吐鲁番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2月借调到自治区特警总队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郑某案件。公诉机关认为,郑某以隐瞒的手段,非法占有买卖公车3辆,涉案金额75.6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郑某在庭上辩称:3辆车的事情都向上级领导汇报过。

   公诉人指控,郑在任吐鲁番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扣押后上缴财政的一辆黑色奥迪车和一辆墨绿色途锐车据为己有。

   2008年6月,郑某指使自己的手下使用吐鲁番市公安局的10万元现金,假借刘、谢两位朋友的名义,从吐鲁番财政部门将上述两辆车买下,一辆自己使用,一辆给其妻使用。同时,他还用公款为两车购买了保险、支付了维修费用共计9.2万元。经相关部门鉴定:奥迪车及途锐车价值合计为51.4万元。郑某合计非法侵占公共财物价值60.6万元。

   随后,郑某将自己使用的这辆奥迪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新疆某网络技术公司董事长何某。

   2009年11月17日,郑利用职务便利,谎称要将吐鲁番市公安局扣押、并已上交财政的一辆黑色奥迪车返还当事人,将该车占为己有。随后,他将此车借给一位朋友使用。后经鉴定,该车价值15万元。

   目前,3辆车都已追回。法庭择日宣判此案。

   (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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