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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产子后没钱抚养 “夫妻俩”1.5万转让亲生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7: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昨日,本报A5版曾报道22岁的张某组织小混混收保护费被抓一事,在审问期间,民警还了解到,张某未婚时与女友生下一名男孩,后因没钱抚养孩子,以15000元将亲生儿子卖与他人。

  2009年,张某和女友小霞发生关系后,小霞意外怀孕了,两人随即同居。2010年5月,小霞产下一名男婴。抚养孩子开销大,而张某又没有钱,便和小霞商量将孩子卖出去,不但解决了孩子给两人带来的负担,还增加了收入。

  随后,张某在网上发帖,将半个月大的孩子标价两万元。没过多久,一名李姓男子联系张某,称可以介绍卖家。李某自称是山东人,而买家也在山东。

  李某赶到南京后,带着张某来到山东日照,山东本地的联系人刘某表示,要孩子的是他的姐夫公某。与买家公某见面后,双方最终以1.5万元成交。

  玄武警方了解到情况后,将孩子的母亲小霞抓获,并于6月28日在上海将李某抓获。李某归案后交代,自己是个无业游民,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张某发的帖子,而他也看到公某在网上发帖要买孩子,便想赚点钱花花。事成之后,公某给了李某1000元好处费,还承诺给他介绍一份工作。

  通过李某交代的情况,民警6月29日赶赴山东日照一个小村庄,将男孩找回,并抓获在当地涉嫌拐卖儿童的公某和刘某。

  目前,张某等五名相关嫌疑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玄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特约记者 杨维斌 本报记者 华晓丽

  来源:东方卫报编辑: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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