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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善民生出发赢得百姓口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7:38  法制日报 微博

  文/图本报记者刘百军

  问起在云南省玉溪市的生活,当地人的第一反应是“很好在”。语言朴素,却折射出玉溪人对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的热爱。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当地群众对玉溪的高水平评价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还在于当地社会管理的整体水平。

  医疗纠纷调处中心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

  近年来,各地医患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引发的暴力、伤害等医闹案件日趋严重,而在玉溪,医患纠纷却在逐年减少。2011年2月之前玉溪医患纠纷每年发生百余起,而到现在只有四五十起。这是为什么呢?

  “这得益于第三方医疗调处机制的建立,也是被逼出来的。”玉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宁笙告诉记者,医患纠纷最严重的2009年,他被闹得连晚上睡个安稳觉都成问题。

  “那时,我平均每个月要出面处理两三件医患纠纷。”刘宁笙说。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11年2月28日,玉溪在全省首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平台,成立了“玉溪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和“玉溪市医疗纠纷调处促进会”。秉承“调为先、责为重、防为主、和为贵”的工作理念,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纠纷解决、责任保险、互助资金、联动处置、调解建议”六位一体的工作新机制,得到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和卫生部的充分肯定。

  记者注意到,该举措之所以成功,首先是上述机制有利于厘清医患双方责任,而不是凡闹必赔,从而助长医闹现象;对医疗责任事故,通过保险和全市公立医院间互助资金的形式让患方实现足额赔偿;同时,明确了8种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及社会稳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有效处理。

  另外,医调中心还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反馈调处过程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在管理、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各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据统计,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市、区所属公立医院医疗纠纷34起,涉案诉求金额750万元,经调解成功解决纠纷30起,调解成功率达88.1%,实际赔偿金额167万余元。

  “通过医疗中心调处的案件,至今未出现一起调处后又反悔或不服调解的。以往,红塔区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十余起,2011年仅受理1起医疗纠纷案件。”玉溪市社管综治办主任李矿生说。

  综治维稳信访中心

  8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

  李矿生告诉记者,医患纠纷调处只是玉溪大调解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玉溪已在市、县、乡、村四级建立起了立体化、网格化调解组织共计921个,人民调解员达到1.2万人,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行业调解跟进助推的衔接联动机制。

  此外,玉溪不断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着力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在乡镇一级配1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维稳工作,综治维稳经费按人均市级不低于l元、县区不低于2元的标准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盘活基层综治维稳“资源存量”。2009年年初,全市75个乡镇、街道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打造了一个集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群众工作、信访诉求于一体的社会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一揽子”解决问题。全市每年8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此平台得以有效化解。依托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社区。每年由市级财政投入500万元,实行“三补政策”,用于全市村(居)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的“以月定补”,全市近两万多件矛盾纠纷调处的“一案一补”,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以奖代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得到了不断巩固和加强。

  政校联合办学

  免费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曾经是刑事案件高发地区,原来每年有七八十人违法犯罪,而最近几年每年连七八个都不到。这要归功于玉溪正在全市推广的政校联合办学机制。即采取政府买单、学校实施、学生受教育的形式,将初中毕业未能升学的学生全部免费送入职业高中就读。

  “许多青少年初中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没事可做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们把这部分人集中起来全部送到职业学校读书。不少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而我们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每年都供不应求。他们学到了谋生本领,违法犯罪的也就随之减少了。”玉溪市社管综治办工作人员李玉江表示。

  李玉江告诉记者,玉溪还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按流动人口500:1的比例,选配100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在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设立129个综合服务站,全面推动流动人口“一站式”、均等化服务管理。同时,稳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治一体化管制和衔接教育工作,目前已建成6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治劳动基地”,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3943人,安置帮教3919人,重新犯罪率为0.41%,有效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全市刑事犯罪判处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从2009年的2455人减少到2011年的2277人。

  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破解社会管理体制机制障碍

  采访中,当地一位领导向记者表示,社会管理创新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场政府行政改革,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管理必须实现有效衔接,才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但是当前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却存在着职能交叉、职责不清以及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缺位、失位,社会管理服务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出现问题告诉无门等问题。

  为有效避免和遏制这些问题的产生,玉溪于今年3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后,与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引导、协调社管综治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具有审批权的窗口部门相互配合,参与社会建设与服务,并将这些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务服务管理纳入年度社管综治目标任务考核。

  据介绍,这是玉溪项目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对照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社会管理创新指南,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在内,玉溪已经并正在推进的项目有37个。

  “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成立,是玉溪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破解社会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的一次大胆尝试,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次有益探索。中心的建立,使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府管理服务找到了最佳契合点,促使政府主要职能转到营造发展环境、提高公共产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刘宁笙说。

  城市管理条例

  为打造法治玉溪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的良好精神风貌需要卓有成效的管理才能实现。然而,曾几何时,城管和小贩互殴、城管打人、粗暴执法现象闯入国人视野,这不仅不利于城市管理,更是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执法形象。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其前提是城市管理需要“有法可依”。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和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积极争取云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玉溪城市管理立法,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获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与此同时,玉溪市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与条例相关配套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了10个配套试行办法。

  今年1月1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及10个配套办法正式实施,玉溪城市管理真正步入法治化轨道。

  记者还特别注意到,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玉溪始终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民生问题的改善上,从而为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奠定了良好基础。2011年全市民生支出达91亿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5.2%,切实解决群众增收难、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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