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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管理人系列报道之“大山法官郭兴利”靠群众做群众的工作事半功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7:45  法制日报 微博

  郭兴利的骨子里,认可这样一个理念,无论当事人怎么“犟”,他总会有信服的人,让他相信的人来做他的工作,要容易得多,主意也要多得多。郭兴利说,“靠群众做群众的工作,事半功倍,没有他们,我啥事也做不了,啥事也做不好。”

  本报记者杨傲多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以剑门关而闻名遐迩。今年52岁的郭兴利,出生在剑阁县正兴乡龙虎村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但他在部队转业后,却放弃了大城市优厚的待遇和优裕的生活,毅然回到家乡,在剑阁县最偏远的开封法庭,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他的足迹踏遍了开封法庭辖区15个乡镇600多平方公里的村村寨寨。20年间,他所在的法庭办理各类案件5000余件,个人办案2100余件,无改判、无信访,无投诉、无不廉举报。

  开封法庭前面是一条蜿蜒曲折的乡间小路,路边是淙淙流淌的西河水,剑门大山直冲霄汉,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差,法庭工作条件的艰苦一望便知。郭兴利的家离法庭仅有数十米的距离,除了县上开会,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开封镇呆着。20多年,他只去过几次省城成都,去市里的次数也是少之又少。他说,待在这里,乡亲们有事找他方便。

  让郭兴利一直坚守在开封这片土地上的原因,源于一个案子对他的“打击”:1991年9月,郭兴利被剑阁县法院分配到开封法庭。之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公店乡一村委会主任带着两个当事人来到法庭,希望法庭能帮忙化解二人的山林权纠纷。庭长正好到县城打印文书去了,郭兴利便将这官司接了下来。当时,他将脑海中的法律术语都“搜索”完了,自己感觉话也都说到位了,可当事人就是不接受调解建议,到后来,两人当着他的面拉扯着要到离法庭不到200米远的寺庙去焚香、诅咒。

  信“神”不信法,宁愿焚香诅咒也不愿听从法庭的调解。这事深深地刺痛了郭兴利:一方面,他感到自己法律知识的贫乏,对当地风土人情缺乏了解,说出来的话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都显得空洞无物、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认识到,越是贫穷、落后、愚昧的地方,就越是需要普及法律知识。20年间,先后有16名干警来法庭工作过;20年间,当年的战友一次又一次地邀郭兴利“下海”赚大钱;20年间,法院党组考虑到他工作扎实,要调他回院机关。一次又一次,每次他都会说:“我早已是这大山里的一员,我离不开这里纯朴、善良的百姓。”

  当记者提出要参观审判庭时,郭兴利显得有些局促:“说实在的,我们很少在法庭办案子,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到老百姓家里去审,所以审判庭应该‘长’灰尘了。”郭兴利憨厚地笑了笑。

  1999年3月,郭兴利当上了开封法庭庭长。此后不久的一天,要开庭审理的是一对老人状告儿女的赡养案,说好了是上午9点开庭,老人的两个儿子、女儿早到了,可眼看都12点了,还没见老人的踪影。儿女们等得不耐烦,可郭兴利却坚持要再等等,又等了很久,两位老人终于气喘吁吁、步履蹒跚地来到了法庭。老人说,早上5点就起床了,饭也没吃,走了30多里的山路,可还是迟到了……说完这些,老人的眼里充满了歉意。

  郭兴利的眼睛当时就湿润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主动到老百姓家中去开庭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减轻老百姓的诉讼负担、0奔波之苦呢?”当天下午,在调解完老人的赡养案后,郭兴利召集庭里的同志开了个会,大家一致决定:今后凡是能够就地审理的案件都必须就地开庭审理。说干就干,第二天,郭兴利到集市上去买了一只背篼,这是川北特色的竹编背篼,上大下小,郭兴利和同事们对这种背篼都很满意:下面装卷宗,安全;上面放国徽,宽敞。从此,郭兴利开始了他的“背篼法官”生涯。

  为了方便老百姓,郭兴利和同事们跑乡镇、跑村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工厂学校,背篼一放,国徽一挂,几张桌子一搭,甚至几块石块一垒,他们都可以开庭;十年间,他们的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背篼背坏了一个又一个,十年间,郭兴利和同事们就地公开审理的案件达2100余件,占收案总数的71%。那时,背上背篼进村入户审案,百姓管他们叫“背篼法官”;后来,条件有了好转,配了一辆警车,郭兴利才放下了背了十多年的背篼。20年来,开封法庭的案件调解率都在90%以上,2011年达到97%,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成绩,熟悉法院工作的人都会知道成绩的背后有着怎样的艰辛。

  在郭兴利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一摞码起来的卷宗,那是分年度装订好的庭里调解结案案件的调解文书。简单计算了一下,足有3000多件,最多的一年,庭里调解了241件,郭兴利一个人就调了152件。“要想找哪一件案子,我都能在两分钟以内找出来。”郭兴利说。

  郭兴利的骨子里,认可这样一个理念,无论当事人怎么“犟”,他总会有信服的人,让他相信的人来做工作,要容易得多,主意也要多得多。“靠群众做群众的工作,事半功倍,没有他们,我啥事也做不了,啥事也做不好。”

  郭兴利将辖区内所有村组干部、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名字都记在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里,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子,郭兴利都会从裤兜里掏出这个小本子,邀请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这样,一件看似棘手的案件,通过大家联合做工作,当事人之间很快便能达成协议。

  郭兴利常常给庭内的同志讲:于法于理都站得住的事情,老百姓没有理由不接受。老百姓很质朴,他们懂道理但不一定懂法律,这时候,法官就应当是他们法律上的好参谋和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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