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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跑到车管所偷车?是4S店开走“争议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8:58  龙虎网

  龙虎网讯 在南京的浙江生意人孙敏前不久遇上一件奇怪事,自己开着新到手的面包车去车管所上牌,但因为材料不全没办成。想着车管所里很安全,孙敏就懒得将车开回,可等到他几天后再去车管所时,竟然发现车子不见了。

  真有这么大胆的贼孙敏赶紧向警方求助。而随后调出的监控录像更让他大吃一惊——嫌疑人不撬不偷,而是光明正大地用车钥匙将车正唱出,难怪车管所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情!警方经调查后确认,开走面包车的不是别人,正是销售此车的4S店人员。

  不经车主同意怎能私自把车开走4S店面对孙敏的质问,拿出该车的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车主,之后拒不还车并将其作价另行售出。

  新车到手没多久就没了,孙敏于是向法院起诉,称自己虽然并非直接从4S店购车,但也是经过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原来,孙敏在宁经商期间曾经借钱给一个叫王强的人,王强后因无力偿还提出用这辆崭新的面包车抵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执行阶段也裁定了过户。

  然而4S店却表示,车本来就是店里的,合格证、钥匙、发票都没拿走,只因为曾让王强加工车子部件,才暂时将车放在他那。孙敏随即反驳道,王强跟他提过,4S店因为欠了加工费,已将此车抵扣给他,“何况我是经过法院合法程序得到车的,当然是我的!”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之前的裁定书已明确将面包车过户至孙敏名下,裁定书生效后孙敏就合法获得了车辆所有权;4S店如对这份生效的裁定文书持有异议,可按照法律程序提出,但该文书在生效期间仍是此案判决的主要依据。最终,法院裁决4S店将卖车的4万余元返还给孙敏。(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秦法宣 本报记者 赵秀蓉

  来源:东方卫报编辑: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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