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首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于7月15日前向所在的区(县)质量兴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工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去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中明确“在我市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设立市长质量奖,奖励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和企业家”。在这一背景下,我市出台了《淄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据介绍,申报者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企业,依法注册登记2年以上);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2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记者薛燕 孙志敏 编辑孔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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