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利剑斩毒魔——甘肃省高院公布5起毒品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9:51  每日甘肃网

  利剑斩毒魔———省高院公布5起毒品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尤婷婷

  毒品危及人类的健康乃至生命。在第25个国际禁毒日前夕,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法院毒品案件的审判情况和5起毒品典型案例。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马平介绍,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我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13件1956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8%;判处犯罪分子1634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79人,重刑率为23.2%。近几年,毒品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仍然占绝大多数,且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较大,“公斤级”毒品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毒品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利用邮寄、托运货物夹带的方式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增多,并更具隐蔽性。

  王建国、刘强先等人制、贩毒品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建国与刘强先共谋生产加工毒品贩卖,并将刘强先事前购买的一处农房作为毒品加工场所。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制毒设备和制毒原料。其中,从被告人苟小元处购买罂粟壳330余千克。2008年12月,刘强先雇佣被告人雷光峰、张东伟、崔登龙(另案处理)在前述农房内制造毒品,共制造出吗啡3500克,通过苟小元卖给他人,获款245万元。王建国、刘强先各分得95万余元。

  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王建国与刘强先再次共谋制造毒品贩卖,并纠集赵卫平、陈其胜(均另案处理)参与。4人商定共同出资购买制毒原料和制毒设备,由王建国、赵卫平、陈其胜负责制造毒品,刘强先负责销售,利润均分。王建国从被告人杜立宏处购得47千克罂粟壳。同年10月至12月初,王建国雇佣被告人姚富安、陈建文、卢小云(后两人另案处理)在上述农房内制造出吗啡7985.90克,后交给刘强先。刘强先将该批吗啡存放在韩勇家中,并安排被告人马芝刚、张国元、郭建成(另案处理)、苟小元外出销售。其中,马芝刚贩卖吗啡500克,得款37.5万元交给刘强先,马芝刚从中加价获利2500元;郭建成、张国元贩卖吗啡1095克,得款82万元交给刘强先,郭、张两人从中加价获利11万元;苟小元贩卖吗啡800克,得款60万元全部交给刘强先。

  案发后,公安人员查获吗啡5590.9克。从制毒窝点查获罂粟壳末162.5千克、含有吗啡成分的液体712千克及制毒原料和制毒设备。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强先、王建国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制造毒品并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刘强先、王建国出资购买制毒原料和制毒设备,传授制毒技术,雇佣他人生产加工毒品,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王建国制造、贩卖毒品数量大,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刘强先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情节,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王建国判处死刑,对被告人刘强先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各被告人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对王建国的死刑判决。该罪犯已于6月19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