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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人在肥骗领165张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11  中安在线 微博

  身份证丢了一定要及时去公安机关挂失,并补办新证。如果不这样做,身份证一旦被居心不良者得到,就可能成为他们手中的犯罪工具。

  据江淮晨报报道,前段时间,福建人王某和2名同伙来到合肥,他们带着41张他人身份证,在合肥各大银行骗领银行卡165张,获取报酬一千余元。而这些银行卡大部分已经被王某邮寄给了他的上线“李木”。至于“李木”拿着这些银行卡会做什么,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一条短信提供“生财之道”

  今年年初,王某在老家福建收到一个广告短信,发信人称,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银行办银行卡,其会按照一张卡20元提点的标准付费给办卡人。

  王某看了短信后觉得这个生意可以做,就将这种赚钱的方法告诉了朋友上官某某和龙某。王某问他们愿不愿意干,上官某某和龙某表示同意。于是,王某就电话联系了发信人“李木”,两人在电话中约定:“李木”为王某提供身份证,王某负责办卡,然后“李木”付王某报酬。

  5月15日,王某、上官某某、龙某从福建来到合肥,入住淮河路步行街附近一家宾馆,其后,他们收到了“李木”寄来的41张身份证,开始了他们赚钱之旅。

  两星期办了一百多张卡

  从5月15日起至5月29日,王某等三人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合肥市多家银行网点。他们携带着葛某、吴某、李某、洪某、廖某、李某、陶某等41人的身份证,采取冒用他人身份的方法从银行骗领银行卡165张。

  王某分别于5月26日和5月29日分两次将其中的80张和75张卡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由“李木”接收。很快,王某等三人就收到了“李木”寄来的一千多元报酬。

  5月30日,王某等三人窜至安庆市,准备在安庆市各大银行办卡,结果被安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

  警方现场从王某身上搜出他人身份证41张和冒用他人身份在银行办理的银行卡10张。

  经审查,王某随身携带的41张身份证均为别人丢失的身份证,这些失主并没有委托他人办理银行卡。

   这些卡可能被用于犯罪

  其后,王某、上官某某和龙某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王某等三人骗领银行卡数量巨大,情节严重,量刑幅度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将骗领来的银行卡大部分寄给了‘李木’。而‘李木’要这么多卡做什么?警方正在调查。从以往案例来看,这些身份证是犯罪分子搜集来的他人丢失的身份证,而这些被骗领的银行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电信诈骗或其他犯罪活动。”检察官说。(齐玥 杨光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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