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摊统一进社区 四方区在五个社区进行试点

2012年07月05日10:47  半岛都市报

  夏天新鲜瓜果批量上市,近郊的果农纷纷进城销售瓜果 。这些小贩虽然方便了市民,却也造成了环境污染。7月4日,记者从四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本着“便民利农、疏堵结合”的原则,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在五个社区进行试点,设立了“便民、利农”季节性果蔬摊点 ,让五个社区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品尝到新鲜安全的瓜果。

  “往年一到夏季,近郊果农就会满载整车水果进城在居民区附近销售,由于少了中间销售环节,价格也相对比较便宜,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便宜新鲜的瓜果,但是随处摆摊、妨碍交通、乱扔瓜皮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执法人员经常同这些果农打游击,执法工作也常常遭到吃不到新鲜水果的市民质疑。”四方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在综合考虑市容市貌管理、市民便利和果农效益的基础上,我们在五个社区进行了季节果蔬摊点的试点 ,如果这一措施效果好的话,我们也将在全区推广。”

  记者了解到,首次试点的小区有五处,分别在:鞍山二路1号方荟嘉苑小区、南宁路61号北海社区、重庆南路25号海滨社区、抚顺支路11号海山社区、鞍山二路21号东山社区。这些季节性果蔬摊点的设置由社区推荐经营地点和经营者,并为经营者出具认可证明,到辖区所属城管中队备案,由城管中队配发经营统一标识,并进行监督管理。周一至周五经营时间为上午10:30至下午2点 ,下午4:30至晚上8点,周六和周日为全天经营。

  另一方面,由于这些经营地点均设在小区出入口,经营者还需要佩戴统一的袖标,承担环境秩序协管员的职责,兼具公益性和服务性,除了保证自己的环境卫生秩序外,还将积极配合社区抓好周边环境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反映。“在经营现场的统一标识牌上,还做出了六项不扰民承诺,还有城管中队的监督电话,若经营者违反承诺,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取缔,禁止其在此销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对于在社区门口进行的经营活动,城管也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瓜果随车卖不落地,若有特殊情况,可将车随时开走;二是首次试点的5个经营者还需向社区提供“三证”:身份证、驾驶证和健康证,以此保证瓜果来源和食品安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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