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暴力“霸占”公用电话 小伙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金陵晚报 微博

  因为长时间霸占烟酒小店的公用电话,张某与老板发生了冲突,掏出匕首抢了三条玉溪烟后扬长而去。

  张某今年23岁,是安徽人,2011年下半年来到南京栖霞区打工。去年10月19日晚上十点左右,张某在出租屋内和几个朋友喝酒聊天。喝得醉醺醺时,张某走到一家烟酒小店,于是过去提起听筒,给自己一个朋友打起了电话。这一聊就聊忘了时间,张某干脆抱着电话跟对方胡侃起来,聊的话题中还有不少黄色的段子。

  小店的老板看不过眼,再加上后面还有一些人也在排队打电话,所以就提醒张某,要他有话快说。

  这一催促,张某有些火了,直接摔了话筒就朝老板吼,“我就是喜欢在你这边打电话怎么了?我今天就要慢慢打,有钱不赚你呆X啊!”双方于是争吵起来。

  吵闹中,张某忽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猛砸电话和玻璃柜台。看到张某发起了酒疯,老板也有些慌了,立刻往后躲。不料被张某一把抓住,挨了好几拳。

  老板只好连连讨饶,可张某并没有消气,还要老板给自己点“精神损失费”。最后挨不过张某的打骂,老板给了张某三条玉溪烟,共价值660元。

  出了气还拿到了三条价值不菲的烟,张某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回到出租房内,张某的酒还没醒,并为自己的“壮举”洋洋自得。

  很快,烟酒店的老板就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天晚上,这三条刚刚到手还没捂热的香烟就被追回并发还烟酒店老板。经法院审理,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潘思佳吕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