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为5元车费的哥打伤乘客赔4万 一斤白酒哥俩都“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东方今报 微博

  为5元车费 的哥打伤乘客赔4万

  □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刘晓培 王贝蓓

  东方今报郑州讯 巩义出租车司机陆某深夜拉客,本想多赚点钱,结果因多要5元与乘客发生矛盾后将乘客打伤,结果反而赔了4万元。

  巩义男子陆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2年4月18日0时许,乘客张先生在巩义市汽车站附近乘坐陆某驾驶的出租车,要求到大约两公里之外的民俗文化村。如果正常收费,也就是个起步价6元,但陆某以天晚为由要收10元,张先生勉强同意。

  到了民俗文化村后,陆某按照张先生的要求,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程,其间因张先生没有找到目的地,陆某有点不耐烦,以为张先生是在故意捉弄他。

  而后,张先生说要返回到外沟村,陆某要求追加车费10元,张先生不同意,协商之后张先生妥协再加5元车费。

  在出租车开往外沟村的途中,张先生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陆某以为自己得罪了张先生,张先生这是在联系朋友准备停车后报复他,于是原路返回,在返回了约200米后,停车要求张先生下车,并对张先生进行了一番拳打脚踢。

  之后,陆某把受伤的张先生拖入了路边的绿化带后开车逃离了现场。张先生记下陆某的车牌号后报警。

  经巩义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张先生的损伤已构成轻伤。案发后,陆某已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4万元。陆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诉讼。

  昨天,巩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一斤白酒哥俩都“罪”了

  □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刘萍萍

  东方今报郑州讯 酒壮英雄胆,酒也壮怂人胆。巩义一男子一斤白酒下肚,不仅殴打他人,连民警也打了,结果构成了袭警罪。

  2012年2月24日晚,巩义男子姜涛(化名)在母亲的住处喝了一斤白酒后行至杜甫路街道办事处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扭打起来。路人报警后,杜甫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待民警赶到时,尚处于醉酒状态的姜涛仍与他人扭作一团。

  面对民警的制止,姜涛仍不听劝阻,并对民警及巡防人员拳打脚踢,造成四名警卫人员轻微受伤,民警随即对其实施抓捕。谁料,姜涛在抓捕过程中拒不配合并想强行反抗,其弟姜波(化名)也上前阻止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并对民警进行撕扯和谩骂。

  最终,出警民警在其他人的配合下将其二人抓获。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袭警罪。

  经过初步审理,姜涛、姜波兄弟一次性赔偿受伤人员医药费及一切损失费用10000元。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