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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扛门闯民宅 触犯刑律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正义网-检察日报

  张小虾 黄建明

  因感情纠纷,欲讨回其送出的首饰,深夜擅闯民宅。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朱志明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朱志明与朱某多年前有过感情纠纷,经调解后双方有了各自的生活,相安无事。但在2011年4月6日,朱志明酒后想起曾经往事,心有不甘,欲讨回其曾经送给朱某的首饰,遂到龙海市隆教乡径内村朱某家中,经朱某要求离开后,朱志明仍赖着不走,直到朱某喊叫才离开。当晚深夜23时许,朱志明再次来到朱某家中,由于门已上锁,遂扛起厨房的铁门再次进入朱某的家中,并威胁下逐客令的朱某:若再喊叫就让你死!朱某实在没有办法即打电话向邻居求救,朱志明才悻悻逃离。后经派出所民警做思想工作,朱志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并表示悔过,今后不再打扰朱某。

  (张小虾 黄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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